第76屆 研經會 第2講

第二講  動靜的抉擇

經文: 箴言 1:8-33

《箴一1-7》交代了《箴言》全書的兩個目的 ---- 敬畏上帝,加上仁義、公平與正直。《一8-33》則展示另一圖畫。我們可將這段分為兩部份 ----《一8-19》及《一20-33》。兩部份均可再細分為三個小段落。

 

這段的前半部以「我兒」作為標記,分為三個小部份,即「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一8》、「我兒,惡人若引誘你,你不可隨從。」《一10》、「我兒,不要與他們同行一道。」《一15》

 

《箴一8》句子有父親、母親及兒子,展示家庭的處境。父親發出訓誨,母親講論法則。人於生長之初,必是從家庭開始,即使無父無母的孤兒,也不能在街頭自行成長。《聖經》不是強調血緣的親子關係,而是強調父母訓誨的法則。

 

人的道路代表人的選擇

 

「訓誨」一詞在上文曾出現了三次,至《箴三》,經文提及上帝的訓誨,譯者譯作「管教」,管教不單言教,也包括出手責打,管教也指訓練的過程,就如教練如何訓練運動員,老師如何培育有潛質的學生,父親如何耳提面命,教訓兒子。母親的法則在《中文聖經》又作指教。希伯來文所用的詞語乃是摩西的律法。而《摩西五經》半數的篇幅都不是論及規則,乃是講歷史。論及誡命、律例、典章的,也並非指法例的規條,我們豈可立法要人孝順父母呢?「訓誨」、「法則」這兩個詞語, 把父母的教導放在上帝教導的大前提下。但父母切勿以為自己的教導等同上帝的教導。

 

《以弗所書》教導作兒女的,當在主裡聽從父母;作父母的,當用主的真理來教導孩童。父母不是上帝,教導兒女乃是上帝交賦的天職,是衪將生命交託。上帝也把人交在主日學老師、團契導師,學校老師手上,如何教導呢?教導他們什麼呢?另一方面,年輕人也要明白縱使父母不是上帝,然而上帝透過父母來教導他們,如果父母的教導跟上帝的誡命、律例、典章相符,總要尊重。在《一10-14》中,父親引述惡人的話,說話傳神,亦見其清晰的價值取向。年輕人所面對的,未必是明顯的違法罪,但罪惡也有不同的包裝。

 

今天年輕人的心思放在什麼地方?他們渴望在三十歲前賺取「第一桶金」,視為有「志氣」,絕非貪財。但是如何達成目標?大家一同合伙投資,勇往直前, 鑽法律漏洞,就可成功…。我們並不要當土匪,打家劫舍。可是,社會裡充滿了誘惑的邀請,人總想碰碰運氣。父親提醒兒子別跟他們同去,並指出他們的結果。

 

這裡應用了《箴言》的主題 --- 路。當人開始走路時,人看不見路的盡頭。當我們初次走這條路,更需要一位熟識這條路的人,為我們來領路,教我們曉得沿途將會遇見什麼。「路」代表了我們的選擇, 經文提醒我們,別隨便走上他們的路,我們可以選上別的路。然而年輕人正是步入人生開始,正進入冒險的階段。他們獲朋友之邀,一起上路,為何要阻止他們呢?父親認為如果年輕任意而行,當他走至末尾,結局絕不會是他所渴望的。人走到末尾才見到結局,為時已晚。好像飛鳥,網羅突然擺在眼前,牠就躲避不了。這是智慧的說話。

 

我們常常誤解聖經,以為基督徒必須貧窮清苦,其實《箴言》也有論及財富。智慧之子乃是勤勉的,他夏天聚斂。不過,我們還要考慮他致富的途徑,不義之財乃是無益,不能救人脫離死亡。「耶和華不使義人受飢餓;惡人所欲的,他必推開。」《箴十3要留心其過程。我兒,應當小心,這條路不但不能領你到達你所渴望的目的地,在路途上,還充滿了罪惡。而罪惡不是上帝所祝福的。

 

從《箴一20》起,作者為我們展示另一幅圖畫,亦可分為三個部份。從《一21》為第一段落,而《一22-27》起就是「智慧」的說話內容。按《一 28-31》原文應是「他們」,而並非如和合本譯作「你們」。在這個部份,「智慧」再不是出現在家庭裡,「智慧」在街市上呼喊,在寬闊處發聲,在熱鬧街頭喊叫,在城門口,在城中發出言語」《一20-21》。

 

有人說這段經文用擬人法,「智慧」就有如一個人物,在公眾場所出現。且「智慧」一詞是女性。但嚴格來說,只是文法分類的標記,大可不稱為陰性、陽性,改為甲、乙也可,故「智慧」一詞雖屬陰性,但不表示它就是女性。注意《一20》所提的「智慧」,希伯來文是眾數,眾多的「智慧」在街上呼喊,而下面的則用上單數。原來「智慧」不是高高在上,也不是安坐在冷氣間裡,要求對方先作預約,方可會面。「智慧」反倒走上街頭去,叫人們逃避不了。

 

街頭是公眾場所,人們必經之地,無從躲藏。在成年人的世界裡,人們用不著在深山野嶺尋覓「智慧」,故此在人世間碰上「智慧」,或「智慧」在街頭巷尾發聲,人們也無法識別。「你們當因我的責備回轉。」《箴一23》若更直接地說,當譯作「你們當回到我的責備裡去。」原來人不願聽「智慧」之言,因為以為「智慧」責備他們,人都不願受責罵,然而《聖經》卻「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智慧」說那些願意接受的,「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們,將我的話指示你們」《一23》。神的靈與神的話,就是先知的職分。

 

《箴言》第一章上半部論父母管教,下半部論耶和華的靈及耶和華的話,可見已將《摩西五經》及《先知書》,都納入在「智慧」的範疇裡。先知的話多是督責,令人難受。以為平安的時候,先知卻說出叫人難受的話,指出叫人不安之處。他責備我們,為要將神的靈澆灌我們,這又跟我們的想法背道而馳。我們寧願參與奮興大會,總不想在督責中被聖靈充滿。神的話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但是有人自恃成年,什麼也曉得,便沒有人能向他責備。如果連讀《聖經》時都不肯受責備,那就糟透了。當知人總會犯錯,靈性不會登峰造極到永不犯罪。

 

神的話滿帶愛意

 

其實世間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智慧」提醒那些自命有智慧的人,當上帝的話提醒時,我們是樂意接受,還是設法逃避?上帝對以色列民呼喚,人卻不肯聽從;祂伸手卻無人理會。在此「智慧」便說出其結果,當我們輕視上帝的責備,「智慧」似乎狠下心腸,嗤之以鼻,在《一26》「智慧」出去街頭、城中、城門口,不停尋找。內心逼切得很,恨鐵不成鋼,才會說出那些反話,為的是叫人迷途知返,回到神的話去。

 

一28「智慧」用了另一個代名詞,把代名詞更換了,這是重要的。你們斷不是「他們」。明知不愛聽,但還是勸誡,依然期望人會分別開來。「智慧」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還記得小時候,父親在房間裡跟我談,忘不了他的淚。那是愛,那是對兒子不放棄的愛。那是上帝的愛,對祂的兒女不放棄的愛。那也是先知的愛, 明知無人理會,仍要講論,如耶利米所說,若然不說,心裡就被火燒。

 

人若明白話語背後帶著愛意,就願意聽從。

 

《舊約》從誡命典章,到先知責備,直至《智慧書卷》開場白的提醒,主題乃是愛。帶有督責,叫人歸正,教導人學義,就如父母充滿著愛。我們甘願聽而回轉,否則忠言逆耳。讀神的話不是研究邏輯性多強,準確性有多高,諸多駁斥,而是尋著背後的核心 ---- 愛。《箴言》的「智慧」並非一套理論,而是介紹這位愛我們的上帝。

 

《一1-7》論及寫作目的,而《一8-33》則叫我們體會上帝的愛。我們得蒙神愛的呼召,愛的拯救,我們才曉得回轉。就讓我們回到神的愛裡去,聽從祂的話,甘心按著祂的吩咐而行。我們只願聽見祂的聲音,就是那位愛我們的上帝的提醒。


講員: 李思敬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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