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屆 研經會 第4講

第四講  愛的承擔

經文: 路加福音 10:25-37

神對我們每個神的兒女有何盼望,有何要求?今天的經文,大家可能耳熟能詳,但其中包含的真理實在非常豐富;但願神幫助我們不會忽略任何一點,領受神全面的恩典。有一次,我遇到一位姊妹向我提出一個問題:「究竟作為基督徒,可否單單愛神而不愛人?」細聽之下,這個提問殊不簡單,她續補充說:「愛神比較簡單,愛人則令人煩惱;因為人會諸多要求,作出比較,甚至抗議等等。」不知大家對這姊妹的感受有否共鳴?然而根據耶穌基督的教導,愛神與愛人,二者必須並存。今天和大家同來思想的經文,說到耶穌基督落在一個相同的境況裡,不過向祂提問的是位律法師。律法師可解作文士和《舊約聖經》的學者,他問耶穌一個屬靈的問題,就是他怎樣才能承受永生呢?路加提示讀者們:這律法師向耶穌發問可能有一特殊動機,就是要試探耶穌;也許要考驗耶穌的機智,或是想耶穌掉在陷阱裡。

 

耶穌甚有智慧的回應,使用啟導式的答問法,請律法師回答究竟律法上怎樣教人?其實,神的旨意並非隱藏;時人若對《舊約》律法稍有認識都能回答得出。 而這答案可謂濃縮了整本《聖經》真理,涵蓋了十誡的精義 -- 敬神愛人。就分析主禱文而言,耶穌首三個願望皆對神而言,其餘四個祈求都是針對人在地上的生活而言;這也就是先求神國和祂的義的意思。舊約時代,神也曾透過彌迦先知向我們提示說:「世人啊!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

 

弟兄姊妹,若今日神在你生命裡給你一些難題,不要發愁,倒要好好地回答。神透過問題叫我們學會面對神和自己。律法師遂從《申命記》和《利未記》,歸納出一個正規答案,就是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十27》這答案可謂完美無瑕,無懈可擊。耶穌便說:「你 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28》律法師可能因為耶穌看穿了他問題的癥結在於他認識律法,而不行律法。但為要顯明自己有理,於是再追問耶穌:「誰是我的鄰舍呢?」《29》於是耶穌向他講了這世界有名的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

 

故事說到一個猶太人和一個撒瑪利亞人正從耶路撒冷往耶利哥的路途上,猶太人不幸遇劫。耶利哥是在耶路撒冷東北十七哩以外的一個城市。耶路撒冷城築在山上,海拔二千三百呎高;耶利哥則在水平線以下八百呎。兩城地勢相差三千多呎之高,其間的通道既陡峭,又狹窄多彎。由於地勢險峻,人跡稀少,如非必要,也不會取道而過。故事中的主角,不但身上財物被洗劫一空,甚至被打至半死;躺在路旁呻吟、掙扎。後來有一名祭司剛好從耶城聖殿值班完畢路過,可能因為歸心似箭或避免捲入旋窩的關係便繞道而行,徊避過去。接著再有一個從聖殿而來的副手,同樣運路走了。最後,來了個撒瑪利亞人。原來主前722年,以色列國為亞述所攻陷,亞述人把北國以色列的精英擄走,並把外地的巴比倫人徙往北國。而撒瑪利亞自此就被視為不潔之地;國人甚至被拒之於耶路撒冷城門外。於是,撒瑪利亞人被迫在基利心山建殿,俟後猶太人便與撒瑪利亞人成為宿敵。奇怪的是,這路過的撒瑪利亞人不但肯停留下來,還把傷者送到客店療傷,並答應付那傷者一切所需費用。

 

耶穌於是再問律法師:「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36》這個故事實在包含極豐富的真理,原來愛神者也應愛人,就如十架由一橫一豎所組成,代表著神和人,人和人的關係。愛神而不愛人者未符合神的要求;愛神者必從神而得恩,最終能以愛人。每主日我們到教會與弟兄姊妹一同敬拜讚美神,等候神恩臨及各人的生命;目的是得著能力,奉差到各處與人分享神的恩,神的愛。弟兄姊妹,我們不要像死海,乃要像加利利海,充滿生氣。愛人者神恒愛之。

 

一. 「我的歸我,你的也歸我。」

 

故事中幾個人物代表著幾種不同待人接物的心態,首先來談談那強盜。強盜的心態,一言以蔽之,就是「我的歸我,你的也歸我。」他們不惜一切手段,巧取豪奪、攻擊、侵犯、剝削及欺淩別人,旨在把屬於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正因他們常感愧不如人,永不知足,便也難得快樂。

 

二.「你的還你的,我的還我的,你、我互不相干。」

 

第二種人就是祭司和利未人,他們的心態就是「你的還你的,我的還我的,你、我互不相干。」,抱著「同檯吃飯,各自修行」的人生哲學去過活。所謂煩惱皆因強出頭,又或可能在幫忙別人的過程中有過一些痛苦的經歷;於是採取「各家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態度,過著孤芳自賞、獨善其身的生活。總之, 耶穌意在透過這一故事去喚醒當時的一班宗教家。各位弟兄姊妹,其實,這不單是當代祭司、利未人的問題,可能也是我們今日的問題。我們會否因著有了宗教信仰,事事求神庇佑而變得比平常人更自私?這點在我們禱告上足可反映出來,就是說禱告事項十之八九都是為著一己的利益。

 

三.「我的都屬乎神,若別人有需要的話,我樂意與他分享。」

 

當然,故事裡還有第三類代表人物,那就是撒瑪利亞人,這類人的心態是:「我的都屬乎神,若別人有需要的話,我樂意與他分享。」這類人常常自覺到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神賦予他的,不是屬乎他的。他們所抱存的就是蒙恩者的心態,並以此心態活於世上;不但只為所擁有的常存感恩,更樂於與人分享。好撒瑪利亞人的施恩是基於別人有需要,並有智慧地去行善。老實說,我們生存於世除了生命要榮耀神之外,還有甚麼目的?你的生命成為別人的祝福麼?當然,有餘力去幫助別人是一件樂事,但許多時人往往都是知而不能行的。

 

總括而言,第一類巧取豪奪的人,世上多添一個,殊非有福,只會製造更多的麻煩和痛苦。第二類獨善其身,互不拖欠的人,世上多添一個,減少一個,也沒有多大差別。唯獨第三類常感對神對人皆有虧欠的人,世間少了他們就是莫大的損失。

 

弟兄姊妹,試反思你的一生,究竟你生命成了別人的祝福抑咒詛?你是否悄然而來又悄然而去的?神愛你,正因這愛,祂要改變你、我這原有自私自利,自我中心的心態;使你生命不致成為別人的咒詛,乃要成為別人的祝福。

 

在這故事中,我們學到第三樣功課就是我們被愛,但也要愛人。誰配得作我的鄰舍?猶太人界定猶太人才配作他們的鄰舍,但耶穌在比喻中卻指出撒瑪利亞人,外邦人都可作我們的鄰舍。我們不要問誰值得我們援手,乃要問誰來助我們,因為我們確也需要別人的説明。愛鄰舍如同愛自己就是耶穌所說的愛人如己,我們怎樣愛自己?神要求我們對己對人都要公平。律法師界定的鄰舍是有條件的,但耶穌指出,我們與其它人同是天涯淪落人,不外是蒙恩的罪人;故要守望相助。

 

耶穌教導我們幫助人之前究竟要具備些甚麼條件呢?首先,要有慈心,與浪子回頭,父親見到浪子的一刻就動了慈心是一樣的。這慈心之內有一份極真極深的情,見別人有需要、困難,就被觸動。喜歡一個人是有原因的,但愛一個人卻是沒有原因的(受助者不需有任何吸引人的地方),乃要主動的拿出勇氣去突破種族、文化、語言和個人的限制,甚至要面對危險,付出時間、心機、精力和金錢,肯承擔的負責任到底。這付出全然是犧牲的,不計較回報的。我們若要愛人,助人,就 必須具備好撒瑪利亞人那樣的條件。

 

最後,耶穌要讓我們明白一點,幫助人並非要做很偉大的工作。撒瑪利亞人所做的一切都是順乎自然的,做他能力範圍以內的事。我們許多時候不作,是因我們小覷它,也許我們只等著為神做大事。結果,許多人身邊俯拾即是的小事都沒有去做。我們知而不行,甚至及不上童子軍那樣日行一善,也沒有隨時準備回應神的召命,隨時隨在成為身邊人的祝福。前幾天我們說到美國賓夕凡尼亞州的一則新聞,九個礦工被困于礦坑中三日三夜,他們之所以死裡逃生,除了因為能獲救,也因這九個人能自救。報章這樣報導他們的經歷:「在這饑寒驚困的七十七小時裡,他們九個人靠著一份午餐三文治和兩瓶水來維持生命,他們互相依傍取暖;輪流睡覺,輪流敲牆  ... ... 就是如此,這九個人最終能支持到有人來救援。」今天,我們在這世間表面上風光,但背地裡有著幾許辛酸,幾許問題?大家可說同是天涯淪落人。我們可能並未察覺 ,或是認為自己的問題太多,解決不了,便無暇顧及別人的事。但神把我們放在這苦難的世上,乃欲使我們隨時成為身邊人的支持和祝福。一個微笑,一個握手, 一聲問好 ... ... 可能足以能夠把一個人從死亡邊緣拉上來。神的旨意本是如此,正如耶穌說:「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太十42

 

親愛的父神,感謝祢不嫌我們的卑微,竟將祢的大愛賜下;目的為使我們能把這愛與身邊人分享,致達成祢在我們生命中的旨意。阿們!


講員: 江耀全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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