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屆 奮興會 第3講

第三講  蒙召得以自由

經文: 路加福音 5:1-13

雖然今天大風大雨,但看到眾多弟兄姊妹有饑渴慕義的心來到神前,但願主自己借著祂自己的話語、聖靈的感動滿足每一位弟兄姊妹的心!感謝詩班獻唱的兩首美妙詩歌;我們的主實在是信實的。

 

我們是蒙召的,盼望基督徒在每一個正當的行業裡,影響我們的社會!感謝主!這三、四年來在華人社會興起許多有文字恩賜的工人,著作有:解經書、傳記、呼召性的......都很重要,如果主給你文字上的恩賜,盼望不要隱藏,要用文字來事奉主,同時我們亦從別人好的文章中得到幫助。

 

昨天講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我在日軍設立的集中營裡,受一個運動員影響很深。在集中營裡三年,沒有自由,不能離開,父母亦不在身邊。在一九四五年八月,被關了三年之後,信實的神將我們釋放了,離開了日本人的手,得以自由!這是自由,今天我們要講到的是另一種自由:我們的主是信實的,祂不僅把我們從任何人手中救出來,祂要給我新的生命!相信今天許多弟兄姊妹心中滿了喜樂;因為我們得著了這自由。這位召我們的主,我們蒙召得以自由,巴不得通過今天在這方面的釋放,我們能有更清楚、更準確的認識。

 

今日聚會前,楊牧師對我講:希望我兒子在這一、兩天來這兒作簡短的見證。感謝主,祂讓我們父子在工作上互相配搭,也讓我三個孫兒在香港長大;讀書講廣東話,回家講普通話,與爺爺奶奶講英文......神是信實奇妙,是大有恩典的;願榮耀、頌贊歸給祂聖名。今天弟兄站在大家面前,深知不堪不配,全是神的憐憫。

 

我們蒙召是神奇妙的恩典,不是我們要作甚麼樣的事,而是我們要作甚麼樣的人。我們每一位信靠耶穌基督的人都是蒙召的,而且這選召我們的是父神,這是祂在我們各人身上的恩典!很多時一講到「蒙召」二字,我們就提心吊膽:蒙召會不會是神要我們作一些特別的工作?請放心,神要你作的,神都會加上特別恩典,千萬別認為我們蒙召之時神會奪去我們的自由,奪去我們的喜樂,因而把臉拉得長長的,憂心忡忡的過我們的人生。神所揀選的人,平安、喜樂在他心中--別有天地!神奇妙的恩典,蒙召承受福氣,但這福氣不是一個人在那裡享受,神要我們每一個人成為流通的管子,將臨到的大恩典、大祝福帶給別人,正如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創廿二18》神在我們身上有如此豐富的大恩,你是否成為了流通的管子?你是否將神恩傳出去?向你的家人,同學,同事......其它人是否因你蒙福呢?巴不得神使我們真正成為祂流通的管子。

 

保羅在《加》書信中特別講到基督徒的自由,加拉太是保羅和巴拿巴第一次出外佈道所去的地方,他們在那裡傳福音及設立教會,加拉太在保羅的家鄉大數附近,離提摩太的家鄉最近。保羅在那裡帶了很多人相信耶穌,他離開以後,有一些反對的猶太人到初信的人中攪擾他們,講保羅原來沒有講的道理,甚至講的不是福音-他們認為行割禮是上帝選民的記號,覺得這些不行割禮的基督徒不是真的信,彷佛少了些甚麼,他們堅持信了的基督徒一定要受割禮,才能得到真正的生命!保羅知道後很難過:這與他們原來傳的福音有很大分別!保羅到了原來打發他去傳福音之地--安提阿,他發現這錯誤思想也到了那兒,他和巴拿巴作了一個重要決定:準備南下到耶路撒冷,到教會領袖彼得、雅各那裡,與他們開會討論此事,討論因信稱義的真理:「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是因著信。」這真理在教會史上非常重要。十六世紀時,神興起馬丁路德幫助當時的教會回到《聖經》的信仰,那時人們離開正道,離開了《聖經》的真理;神大大使用馬丁路德。

 

《加》中,保羅強調:我們得救本乎恩,是基督的恩典,信徒的信心,不需另加任何的儀式,如果一定要加的話,就違背了保羅原先所傳的資訊,保羅傳的福音是從神來的。亞伯拉罕是信心偉人,他相信神是使無變為有的神,但他也是受了割禮的,保羅面對這歷史的事實,要幫助那初信的人明白: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割禮是他與神立約的記號,不是因為受割禮才討神的喜悅,不是因受割禮才得了新的生命。今天我們在教會中常發現:有人覺得信仰上需加上這一點或那一點;有人覺得靠善行得神喜悅,但《聖經》上講得很明白:我們就算做到最好,仍然滿了罪汙,在神面前仍舊污穢不堪;我們討神喜悅不是靠行善,善行與得救沒有因果之關係,正如受割禮與得救沒有因果關係一樣。有人覺得一定要有宗教儀式,當我們看到耶穌在聖殿看到:人們正行一些隆重儀式,而內心空虛時,大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約七37》我們得蒙神的喜悅,不是因我們行了那一方面宗教的儀式,這兩者之間也沒有因果的關係。有的基督徒認為自己在教會奉獻了很多的錢,負了很重的責任,神會喜歡,但金錢的奉獻、教會的事奉,都不是我們得蒙拯救的路線,這是很自然的結果。所以保羅對加拉太人清楚強調:如果你們這樣信,那不是得救的信;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我們的那一位,這樣的教導會成為更嚴重的奴僕的生活。我們會想:究竟要做甚麼,要做多少,才能得神的喜悅?這成為在教會裡一種新的捆綁,這不是自由。我們的神選召我們,是教我們得以自由,不是被這些加上的東西捆綁。

 

多年前,我在臺灣看了一套由基督徒團體上演的話劇,是張曉楓女士寫的,講周處除三害(三害:山上的老虎,河裡的蛟龍及周處自己)的故事。周處有一天上山將老虎打死,得意地將虎皮帶回家;再到河中去找蛟龍,在水中與龍交戰,打贏了;但劇情的最高峰不是山上的那一幕,也不是水中的那一幕,而是周處一個人在舞臺上走來走去,自言自語:「我能打死老虎和蛟龍,但誰能改變我呢?」很多時我們以為自己能做這、做那,自然而然地樣樣都能;但許多事,相信在我們中間許多弟兄姊妹知道自己做不到;我們的學問再高,我們的努力再大,我們的金錢再多,都不能加上--使我們得蒙神的喜悅!

 

甚麼是真自由呢:正如主耶穌說:「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八36》不是我們自己做甚麼,或是加上甚麼,而在乎天父的兒子。這是神奇妙的作為,因信稱義是祂的工作。因著我們信了耶穌,所以我們承受了自由;信耶穌之後的善行、工作都不是領我們得救的因素。感謝神!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完全了救贖,當祂宣告:「成了!」就真的成了!主耶穌升天,坐在父神的右邊,救恩已經完成,用不著你我加上或作甚麼!我們得救是本著恩,也是因著信。既然如此,是否信耶穌後就可以隨意而行,喜歡做甚麼就做甚麼呢?「斷乎不可!」《羅六12》保羅為我們作了解答。「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箴十四12

 

從《路十五》中「浪子的比喻」我們進一步看到:不是信了耶穌之後就可以任意而行;小兒子留在家中很不以為然,父兄的規條令他受不了,他要自己的自由,他向父親要自己應得的家產,雖然他真的該死,但父親給了他,他帶著那些錢去了遠方。耶穌在這個比喻中清楚講到:那年輕人以為離開父家,沒有父兄的管教,手中有錢,可以得以真自由了;但有一天,他窮苦起來,他的網破了,他明白自己的觀念是錯誤的!有一天,當這青年人從痛苦中醒悟過來,放棄了錯誤觀念,想到了他父家:他過去以為那是一種轄制,一種奴僕生活,殊不知現在自己才是被捆綁,他要離去,要回家,由此可看到三件事:

 

1.愛的自由--其實愛的自由中也有愛的捆綁,在父家中,不是出於勉強而是甘心樂意接受這束縛。年青的約瑟在波提乏家中受到引誘,他勝過試探:「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卅九9》神的愛、呼召在他身上,他不敢得罪愛他的神!從他的拒絕,我們可以說他不自由--這是愛的捆綁;約瑟甘心樂意的拒絕了,因為他敬畏神,巴不得在坐的弟兄姊妹都能經歷愛的捆綁,因為這種捆綁是真自由,是這世界不明白的!

 

2.尊主為主--「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132》我們看到神的兒子釋放了我們,這才是真自由,「真自由」就是常常遵循主道。

 

3.聖靈的工作--保羅多次講到聖靈的工作:「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加五1618》聖靈給我們自由,聖靈在那裡,那裡叫我們得以自由。感謝主!你我是聖靈的殿,我們是神所造的,復活的主把生命賜給我們,要居住在裡面,我們當順著聖靈行事,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

 

我們信主之後,得了自由,不是放縱情慾的一個機會,而是愛的束縛。我們真是看到父神的愛,耶穌基督的愛,聖靈的大能,就能幫助我們。在《來十一》中講到許多信心的偉人,然後說:「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十二12》今天我們享受神所賜的自由嗎?因信稱義:我們不需加上別的,不需加上自己的行為,更不是放縱自己的情慾;乃要放下重擔,要定睛在主的身上!


講員: 戴紹曾牧師
傳譯: 陳黔開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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