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提及約翰所傳講的生命之道,他不是單講些資料、訊息,而是能改變人內心世界的生命之道。福音不是一套教化的道理,而是由內而外,改變生命的訊息。
約翰一書結構工整。昨天講論了約壹一1-4,那是引言部份,而約壹一5至結尾是全書的主要訊息,其中可劃分為兩大主題。在每個主題中,將神學、生 活、屬靈的追求,混合為一。約翰以神學的問題開始,(約壹一5)討論神的屬性──「神就是光」。當如何過聖潔的生活?這是今天的主題。明天研讀約壹二 3-二17,神是光,我們如何行在光明中?如何對待其他弟兄姊妹?又如何面對世界?我們當靠主行在光明中。第三個小段是約壹二18-29,除了面對自己、 弟兄姊妹及世界外,約翰提出第四個層面 --- 對待特別信仰的群體。
不要自欺,承認罪惡
在約翰時代,有傳達異端的信仰群體,信眾易受他們影響,故此他特別提出在信心上,在真道上,我們又如何行在光明中。接著另一大段落,由約壹三起,每 個段落均以神的屬性起頭,第三章開頭說神就有如慈父,第四章說神就是愛,我們應如何過聖潔的生活?如何對待弟兄姊妹?如何面對世界?如何面對信仰特別的群 體?
先來研讀約壹一5-二2,這段經文結構美妙,我們讀經不小心,讀保羅書信或是約翰經文,總感到他們很嚕囌,重重覆覆,上下經文都大同小異。其實聖經從沒有多餘的話。
約壹一5是全段的命題,在約壹一6-10裡,每節都以「我們若說」起頭,至約壹二1也有類似結構,只是中文聖經譯作「若有人犯罪」,這句也可譯作 「我們若說」,每節同樣採用了相同字眼起頭。每節開始可細分為三個段落,第一個段落是約壹一6-7,「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 不行真理了。」約壹一6是句負面的說法,那麼我們當作什麼呢?一7為我們提供答案,「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 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這段落指出我們說謊話,口是心非。應當如同神一樣,行在光明中。第二段落是約壹一8-9,前我們口是心非,欺騙別人,一8 進一步說我們欺騙自己,以為自己沒有罪,那我們當作什麼呢?不要自欺,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神就赦免我們的罪。(約壹一9)
第三段落是一10至二1。約壹一10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這句話跟一8 相似,但文法上有點不同,一10說我們從來沒有犯罪,我們不單從前沒有犯罪,我們根本沒犯罪,罪只是人們編造出來,又或是人們以此為罪。當人們如此說,不 但欺騙別人,欺騙自己,再進而以神為說謊的。
從舊約到新約,神清楚說明了世人都犯了罪。在母腹中,我們已是罪人,不是因著犯了什麼罪行,而成罪人,而是因著罪人的本質,就會犯罪。如果我們說自 己沒犯罪,即是說上帝說謊,祂的啟示也錯了,這是莫大的指控。約壹二1至二2提出正面的訊息,我們應當尋求那位義者耶穌基督,接受祂為我們所作的挽回祭, 這樣我們便成為神眼中無罪的人。
這裡有三對結構工整的經文,每對都以「我們若說」起頭,有正面及反面的說法。「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約壹一5)這是命題,接著第一組說明我們不可說謊,口是心非,第二組說明我們不可欺騙自己,第三組則說不可拒絕神的啟示,以神為說謊的。
今天我將經文分成下列段落:
過聖潔生活的意義
不少宗教信仰,哲學思想,或是道德修養,都以神為光明的神,或教導我們作個光明的人,約翰提醒我們神是光,祂絕對不容許黑暗,祂不是相對的光,也不 是比較的光。「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約壹一6第三次出現「相交」這字眼,神跟我們分享祂的豐盛,我們進到神裡 去,享受祂所給予我們的禮物,這就是相交,與神團契,「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試想想,我們如何跟毫無黑暗的神相交,如何與神行在光明中?每當我思想這真理時,都叫我震驚。在人的思想裡,就只得兩個方法。其一是絕無黑暗的神遷 就我們,走到罪人中與我們同行;然而神不會放棄任何屬性走到罪人當中,這是不可能的,而另一方法則從人的角度出發,人提升至上帝的層面去,以致我們與神相 交。這也是不可能,人怎能把自己看成神一樣呢?絕對不容讓黑暗的神,跟活在污穢的罪人,他們如何相交?
有人利用神學的方法來解釋。我們要作完全人,這是沒有可能的,但可以每天過一點點成聖的生活。雖然聖經這樣寫,但卻不敢傳這訊息,只好把訊息稍作改動,說我們慢慢完全,甚至說到了天家就完全。
人如何行在光明中?這是個絕對的要求,「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不是神把標準降低,也不是人提升自己的質素,而是我們如同神在光明中。
聖潔生活的可行性
剛才提及三組經文,當講論正面的訊息時(即一7、一9、二1-2),每次論及我們如何行在光明中時,都沒有提及信徒如何努力地追求。信徒依靠自己努 力地追求,都不過是相對的光明。約翰給予我們絕對的方法,「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 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二1)每次約 翰提說聖潔的方法,都是回到耶穌基督的身上,回到十字架去。
什麼是挽回祭?挽回祭挽回神的憤怒,人本來應該與神隔絕,污穢的人絕不能跟絕對光明的神相交,但耶穌作了挽回祭,挽回神的怒氣,代贖了我們的罪,因 著我們接受神的救法,「義」臨到我們身上,義就是神的愛加在我的身上,所以我們不是相對聖潔,而是耶穌基督赦免了的絕對聖潔。若有人說自己犯了罪,為罪痛 哭流淚,照著聖經的應許,神赦免了他。那麼,他是不是完全光明呢?不是,因他生命的本質沒有任何改變,但從神的角度來說,因著耶穌代贖的功效,使我們得以 潔淨。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約壹二1)這句話令我們困擾,我們豈可不犯罪?這是個重要的問題,也是約翰壹書其中一個主題。約翰告 訴我們,我們接受了耶穌的義,那是絕對的義。在神的眼中,我們就可以行在光明中。基督徒不是追求相對的義,相對的光明,而是進到上帝完全的要求裡去。
讓我舉一個例子,有人說我們活在後現代的世代,後現代其中一個特徵就是不講絕對的真理,不喜歡外在的權威,也沒有異端。若有人論異端,他們就是異 端。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又喜歡講感覺。這些心態深深影響這個社會。中學生常說的口頭禪令他們無往而不利。例如:「我不知道」、「我喜歡嘛」、「看看怎 麼樣」。若我們問青年人為何讀書,他回答說:「我不知道」。他們經常談戀愛,莫名其妙地喜歡某人,問他喜歡他什麼,「我不知道」、「我喜歡嘛」。邀請年青 人參與團契,他們說「看看怎麼樣」。他們不願作任何承諾。
年青人不願意讓人洞察他們的心態。成年基督徒又如何呢?後現代心態常把絕對變作相對。為什麼參加聚會?許多人說要符合他們的感覺。真理似是令人厭 煩,我們憑感覺來判定那聚會好不好,卻不著重神跟我們說了什麼,也不看重實踐神的真理。我們到神面前來,期望祂給我們好的感覺,卻不講我們因著神的話,憑 信心過豐盛的生命。我們只是實踐上帝部份的要求,或是作相對的實踐。
當我們讀經,我們當然尊重神。但當我們看報,看互聯網的資訊,我們可有尊重上帝?可有因著上帝的緣故而改變讀報的習慣?我們星期天上教會,當會敬畏 神。但當我們回到家裡,我們如何跟家人相處?回到辦公室時,聖經說我們服侍地上的主人,就如服侍天上的主一樣。這些經文跟我們有什麼關係?當我們往國內 去,再沒有人跟我們相熟了,我們會過同樣聖潔的生活嗎?我們容易談相對、方便,卻沒有把神的完全聖潔顯露出來。聖經不是叫我們努力地攻克己身,或是教導我 們律法主義、完美主義,而是回到十字架去,接受耶穌基督的義。我們什麼時候認罪,神就光照我們,我們就與神行在光明中。
愈接近光,愈看見自己的本相
我小時候很頑皮,但家境貧困,沒有什麼玩具。在我家不遠處,有婆婆專賣塑膠小劍。有一次我走到她的攤檔,偷了一袋小劍,她不察覺。過了不久,又再偷 了一袋,也沒有給發覺。我愈來愈膽大包天,我和妹妹出外買東西,走到婆婆的攤檔,又想去偷東西,豈料給她抓個正著,我大哭一場,最後她讓我走。
當我離開時,內心很是不平安,不是因著犯罪而自責,而是因著妹妹在我身旁,於是我多番恐嚇妹妹,千萬不要跟媽媽說,我以為再沒有問題。然而當我跟妹 妹爭東西時,妹妹總是對我說:「若你不讓我,我就告訴媽媽。」後來她真的告訴了媽媽,媽打罵了我一頓,我心裡反倒平安。當我們隱藏心裡的罪惡時,只會帶來 生命的朽壞,當我們愈接近光時,愈看見自己的本相。人愈追求聖潔,愈發覺自己是個罪人。
我讀王明道先生的日記,十分感動。當他十七、八歲時,常常到山上禱告。禱告後,看見了一位女士,他心裡生發不應該產生的念頭,為此他求神赦免。一個屬靈人愈接近光,愈看見自己的黑暗,若我們遠離光,把罪惡隱藏起來,自圓其說,便叫生命窒息。
為什麼基督徒生命不豐盛? 因著我們未能認真對付罪。
我們可有隱藏的惡呢?在你心靈裡,可有什麼明知故犯?神多次感動你,但你仍沉溺在罪惡中,或許你繼續參與聚會,但你仍舊犯罪,這是部份的義,相對的 義。今天你可會認真地對付自己的生命?當沒有人看見,你的脾氣如何?你對別人的態度又如何?可有得罪神的地方?神有方法,只有一個方法,再沒有其他的方 法,那就是耶穌十架的寶血,請你默默在神面前禱告。
祈禱:「天父啊!祢聽了我們的禱告,求祢赦免我們,讓我們靠著耶穌基督,可以與祢同行,行在光明中,求祢幫助我們,赦免我們。奉耶穌的名祈禱,阿們!」
講員: 郭文池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