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屆 講道會 第3講

第三講  重尋光明生活的豐盛

經文: 約翰一書 2:3-17

今天三號強風訊號高懸,風雨交加,但弟兄姊妹聽道的熱心沒有消減。年青人、老人甚至行動不方便者都出席,給我們很大的鼓勵。

 

今天一起研讀約壹二3-17。按著經文的發展,可分為三個段落,第一段落是二3-11。在約壹一5的大主題下,神就是光,不是相對的光,而是絕對的光。在祂裡頭毫無黑暗,因此我們當行在光明中。似乎在太抽象了,我們怎樣才算是走在光明中?怎樣才是與神同行?

 

認識神──按著神的方法過生活

 

昨天論及處理內心的罪,接著就是今天所論-----怎樣表達我們聖潔的身份?基督徒不僅論心,也論行為,不單內心與神相交,也透過行為,建立上帝喜 悅的生活。「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約壹二3)「認識祂」是什麼意思呢?聖經論「認識」不只是資料上認識。認識人是指很密切的靈裡關 係,上帝跟我們有份。經文說若我們真的認識祂,跟祂有密切的關係,就必遵守他的誡命,這樣真理就在他裡頭。

 

原來行在光明中其中一項特徵,也就是約壹二3-11的主題 ---我們當信服神,順從真理。不是說我們唸了多少遍經文,靈修多麼逼切,也不是我們事奉多麼熱心,耶穌說過令我震驚的話:「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 『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太七22)耶穌明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 吧!」(太七23)我們一生事奉神,以為與神同行,最後竟比不信的人更不好。耶穌又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 能進去。」(太七21)

 

我們怎樣認識神,跟神有密切的關係呢?不是我們做了什麼,也不是說了什麼就認識神,也不是事奉多有果效,或得人稱讚,而是像耶穌或約翰所講的,凡遵 行父旨意的人,甘心情願俯伏在神的面前,按著神的方法來過生活,才能認識祂,認識神的人也當順服神的真理。從反面來說,「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 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約壹二4)從正面而論,「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約 壹二5)

 

與神行在光明中,遵守主的話,可否表達得更具體呢?約翰既是神學家,也是牧者,他把神學跟建立生命作完美的配合,他不是單單吩咐我們遵守神的話,更 舉了一個例子(約壹二6-11),約壹二6是句轉捩句,若我們住在主裡面,就當按照主的吩咐而行,由二7起他舉了愛人如己這個例子,這裡出現一道命令,既 說是新命令,又說是舊命令。

 

遠自舊約,人們已談論「愛人如己」,不論對外邦人或猶太人來說,這是舊命令,不過耶穌在最後晚餐時,祂跟猶太人說賜人新命令,耶穌親自為門徒洗腳, 作了完全的捨己,如同祂這樣愛人,就是新命令。把以人為中心的愛人如己,變成了以神為中心的愛人如己,所以這也是一條新命令。

 

在聖經裡,愛不僅僅是感情的表達,也是意志的決定。按著人的本性,我們會喜歡某人,不喜歡某人。但愛是意志的決定。要立志去愛。夫妻關係也是如此。 結婚時跟對方說我願意。然後生兒養女,夫妻吵鬧,痛罵子女,聲如洪鐘…聖經教導我們妻子當順服丈夫,丈夫也要愛妻子,就有如基督愛我們一樣,難道我們可愛 嗎?不!我們時常得罪神,但基督永遠愛罪人。我們與神相交,行在光明中,不可愛的仍要去愛。夫婦也會吵架,但讓我們試試用意志來彼此相愛。

 

用意志來彼此相愛

 

即使憎恨對方,被對方的話刺痛了,也不可輕言離婚。因著基督愛他,我也愛他到底,這就是意志的愛。我們若跟弟兄姊妹有嫌隙,當學習基督的樣式,愛那不可愛的。

 

怎樣才是真正認識神?不是事奉多有果效,而是遵守神的吩咐。神所吩咐我們的,我們就去行。這樣,便沒有絆跌的緣由。這是什麼意思呢?恨弟兄的是在黑 暗裡行,人若不聽從神的吩咐,他就跌進黑暗裡去,令他眼睛瞎了,內心也進入黑暗的世界,他看不見任何東西。不獨外在環境黑暗,連內心也是如此。

 

當我們恨的時候,按著罪性來回應問題,我們的想法就越來越遠離神,連判斷力、領受能力也受影響,對別人看不過去。反之,我們行在光明中,立志遵守主的吩咐,勉力愛那些不可愛的人,就沒有絆跌的緣由,不叫自己跌倒,也就不會作錯誤的判斷,反成了遵守主旨意的人。

 

第二分段是約壹二12-14,誰當行在光明中?二12-14告訴我們所有信徒都當如此。這裡提及三種人,其一是小子們(二12);其二是父老們(約 壹二13);其三是少年人(約壹二13)。二13最末一句話再講小子們,而二14則講父老們,下半部份再講少年人,三種人各講論了兩次。

 

我嘗試以下列四個問題來理解這段經文:

 

1.這是什麼人?

 

有人解作不同年紀的人,小子指小孩,即舊約譯作童子。少年人指三十歲以上,父老指成熟的長者。但經文本意非如此。在約翰壹書其他章節(如壹二1、三7、 18等),「小子」都指信徒,不是單指小孩。故此不應解作不同年紀的人,而是說屬靈成熟的程度。約翰再把信徒分為父老們及少年人。前者有指跟年紀相關,也 指屬靈生命成熟,保羅說擁有為父心腸,能牧養羊群的卻不多,那就是指父老。少年人則是已信主一段日子,他們努力成長。如此約翰先講所有信徒,然後再細分為成熟的信徒及成長中的信徒。

 

2. 為何把三種人各講論了兩次?

 

有些不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解經家,以為後部份只是加插項目,或是約翰年老,再把話再多寫一遍。這說法十分無稽。第一組講論約翰寫信給他們,用上了現在式, 而第二次講論時,說他曾寫信給他們,用上了現在完成式。可能指約翰福音或是約翰壹書前部份,兩者絕不含糊,他以不同字眼寫成這兩組內容。

 

3.究竟上下文有什麼關係呢?

 

約壹二11跟二15可以接合起來,那麼,為何中間加插了這三種人呢?跟上下文可有什麼關係?約翰先寫「我小子們哪」(約壹二1),然後才告訴他們:「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然後約翰總結上文,他先稱呼他們「我小子們哪」,然後才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二28)他特別提醒會眾,以下 的話特別跟他們說的。約翰壹書有許多這樣的寫法,今次他提說了三種人:小子們(所有信徒)、父老們(成熟的信徒)及少年人(成長中的信徒)。他不僅吩咐他 們留意語重心長的話,且是甚為重要艱難的問題,因此他提醒各人的身份。接下來提醒不要愛世界,那是非常艱難的事,故此他向三種人個別提醒他們兩次。

 

4. 究竟這三節訊息說明了什麼呢?

 

「小子們」指所有信徒,約翰提醒說:「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二12)、「因為你們認識父」(二13)。他告訴他們認識父,再吩咐他們不要犯罪,因著神已為他們解決了罪的問題,他們的罪已藉著主名得了赦免。約翰跟父老們(成熟的信徒)說,他再三寫信給他們,他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二13-14) 而約翰提醒少年人(正成長中的信徒):「神的道常存在他們心裡;他們也勝了那惡者。」(二:13-14)

 

他特別提醒小子,罪已解決了。對父老則說別因自己已靈命成長,就不再認識神,當繼續認識神。對少年人說不要怕困難,他們已勝過罪惡,勝過那惡者。

 

接下來就是約壹二15-17,說明走在光明中,應有的表現。若我們行在光明中,就能勝過世界,約翰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二15)究竟 「世界」指什麼呢?第一,可解作整個宇宙物質的世界;第二,代表世人。第三,指邪惡勢力。而這裡應解作邪惡勢力。約翰吩咐我們不要愛世界上邪惡的事物, 「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二15)

 

在人心中,要麼就是父神,要麼就是世界,兩者不可並存,若愛世界,愛神的心就不再存在了。為什麼我們會愛世界呢?二16跟我們談三個根源:第一,肉體的情慾。我們的心深處就是敗壞的。第二,眼目的情慾。我們透過眼目跟世界接觸,聖經論及不少罪惡都從眼目起頭。始祖犯罪是因看到悅人眼目的果子。大衛犯罪也是看見漂亮的拔示巴。眼目的情慾就是內心的本性跟世界連在一起的渠道。第三,今生的驕傲。驕傲就是吹牛皮,為自己所擁有的東西引以為榮。雅各也說: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4-15)

 

唯有有意志的人和天使,才會犯罪。人的本性有私慾,加上試探。私慾小姐遇上試探先生,兩人相戀結婚,私慾跟試探相結合,就會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我們當遵行神的旨意,才能永存。

 

還記得剛才所論三種人嗎?約翰告訴小子們他們的罪已解決了,特別針對肉體敗壞、私慾而說的。我們確有敗壞的情慾,怎能勝過世界呢?約翰提醒小子們, 他們的罪已獲解決。當面對眼目的情慾,約翰告訴父老們,他們已經認識神,他們當繼續認識神。我們不能遠避紅塵,信主後,眼目繼續接觸世界,解決的方法是繼續認識神,跟世界的資訊作抗衡。最後會有今生的驕傲,約翰對少年人說基督已經勝過世界。從文法而言,這句話用了完成式,只要我們在基督裡,無論活得怎樣, 基督已勝過世界,這場仗已經得勝了。

 

不要愛世界,要又行在光明中,又愛世界。今年(2006年)我與太太結婚二十週年,主為我預備了好配偶。二十年前當我們準備結婚時,最煩惱的是住屋,只能預計以一千五百元來租房子。找了不少地點,後來有姊妹為我們找到房子,租金一千五百塊,就在油麻地廟街。

 

那是戰前樓房,沒有電梯,走上六樓,再上天台,潛建了鐵皮木屋,有些男士打赤膊,在廚房、廁所走來走去,原來廚房廁房多戶共用。在禱告中,我向神說 我經常外出探訪,總不成把太太留下。婚期愈近,太太的親戚跟我們介紹青衣某公共屋邨,租金廉宜,只收四百多塊。可是根據法例,我們不能住進去,那屬違法 的,若然住進去,我們就在心裡埋藏黑暗。我跟未婚妻說我們當尊重神,因凡尊重祂的,永不至於羞愧,就再多禱告三天。雖然婚後也不知住在何處,但我們決定不住進去。

 

我向親人明言不想得罪神,不做違法事情。再過兩天,正是傳道人例假。我回播道神學院接受婚前輔導。完成後找註冊主任何太辦理手續,她問我婚後租房子 的事,竟跟我說可到神學院宿舍居住。直至今天,我仍覺得她跟我開玩笑,那裡座落在九龍塘,單單我自用的地方就超過一千呎,有大廳、房間、書房、衣帽間、後花園,廚房足以十二人同桌吃飯,還有幾頭大狗,可以泊六輛房車。租金剛巧是一千五百塊。

 

我們搬了進去,舊同學來電,他將會遷往淘大花園,預計三月入伙,期間可暫時把他家傢具借給我們。我們搬往宿舍後,邀請親戚在後花園舉行燒烤活動,我跟岳母說投靠耶穌的人,永不至於羞愧。

 

我期望尚未信主的朋友,可以相信這位光明的神,我們信主的人當全心全意遵守神的話。有人說未能經歷神,這是因為在困難的時候,選上世界的路。這樣又怎能看見上帝奇妙的作為?當順服這位光明的上帝,全心全意遵行神的話。

 

一起祈禱:「天父求祢光照我們,讓我們行在光明中,離開我們的罪惡。奉主耶穌的名祈求,阿們!」


講員: 郭文池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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