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屆 奮興會 第3講

第三講 得主寶血潔淨

經文: 希伯來書 9:11-12

在非洲肯雅,一日有一少年到醫務所求醫,因為他在森林剪草受了傷。每一步他腳踏之處都留下了血跡。數小時後,那少年的母親在醫務所找到他。人就希奇問她如何到這地方,原因是那位母親從未到過這裏。她就回答說:「這是很容易的,我祇要跟著那些血跡便可以找到了。」同樣,我們今日找著耶穌基督,也是跟著祂的血跡而來!

 

聖經中有四百六十次提及「血」,每次講到「血」就會思想三個非常美好的字:生命、犧牲和立約。

 

(一)生命──神賜下生命的原則。我們屬靈生命的性質也正反映出血。每一個活物都有紅色的血在他體內,血將食物和氧氣放在體內,來支持我們的生命;血也戰勝病菌,又將無用的東西排出體外。沒有血就不能有生命。在人體上平均每一分鐘血會作兩次循環,這樣每個細胞就得潔淨。每一個成年人平均有五至七品脫血,每一立方毫厘血大概有五百五十萬個細胞;這些細胞有一百一十至廿日之生命。為了達到新陳代謝的作用,每秒鐘身體內便會製造新的細胞;實在使我們太驚奇了!在血裏確實見到生命。所以聖經提及生命的血,我們就更易明白了。心臟是整個血所經過循環的地方,因此,心臟也使我們想起生命。(這次培靈會的紀念章似乎作了這個例證。)所以聖經又說:在人心裏出了各樣邪惡的思想,罪人必須心得潔淨;神要將一個新的心賜給那些從心裏相信祂的人。血既然代表生命,生命是從神來的,因此提到「血」就不能輕易處理。

 

早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已懂得先取出血然後才吃肉,因為在律法上說,血是在生命裏。神將血賜下,是救贖的預表,是神聖的,是神所創造的;血也是指為我們捨去的那一位。為這緣故,當思想血時,我們要存一個尊敬的心。二千年前這血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為我們流出,藉著血耶穌與我們合而為一。所以耶穌說:「凡喝我血,吃我肉的就得永生。」耶穌不單只將人生哲學或倫理準則給我們,乃是將祂自己賜給我們。基督徒的生命不單單只是一個信條,乃是加入那位深愛我們、將祂生命賜給我們的主。

 

有人將血儲藏在血庫裏,當有需要血時,便從血庫提取出來。許多時候一個垂死的人,因為有人肯將血輸給他,就得回生命。加略山的血庫豈不是更加美好嗎?因為在那處有無限的供給。現在這血與初期的一樣有功效,能夠幫助每一種類型,每一個的需要;對那些肯存著信心接受的人,這血庫是白白施出的。

 

(二)犧牲──是無罪的代替有罪的犧牲,將生命傾倒出來!因此犧牲的愛都在這血裏面。在舊約的祭物裏,就將這真理表明出來。神藉著人心願獻出的祭物,教導人明白敬拜的意義。生命是白白傾倒出來以至於死,人們所能明白及付出的,以這個為最終極。但是神卻不要低於這些獻祭,當時的敬拜是要帶一隻無瑕疵的動物作祭牲,代替人的罪。祭司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表明牠是被殺的,是代替那有罪的人,然後那人提出獻祭的原因,祭司就用鋒利的刀從祭牲的喉嚨割開,血就傾流出來;祭司用器皿盛上這些血,然後灑在祭壇上及周圍之處。這方法代表我們如何將生命呈獻給神,也代表了神給人的審判就是死亡,同時亦表明人何等渴望與神和好,是人在神的憐憫上,信心的表現。整個獻祭是否有效,視乎那人是否真將自己與血應同。恐怕宗教最大的危險,就是以宗教的儀式,代替真誠的意義;以儀式成為全套的信仰和敬拜。外在的儀式其用意是幫助人明白屬靈的真理。若人忘記這用意,那些宗教儀式可變成拜偶像。在初期的人出毛病就在此,他們經過許多宗教儀式,但只有儀式卻沒有真誠的心。神多次警告他們,叫他們不要誤解儀式的用意,否則會招引神的審判而已。神不會容忍假冒為善,也不會容許褻瀆祂的事情。耶穌基督第一件工作就是潔淨聖殿,將在殿裏作買賣的人趕走,因為他們將獻祭的真正意義溶毀了。聖經提醒我們不要將關乎敬拜神的聖事當作外表,而內心毫無誠意。在這一切裏神所教導我們的,就是愛。靠神的話語所過的生活,正好反映出我們是否有愛。順服是勝於獻祭。在最高意義方面,獻祭是表示愛;表明出心裏渴想發表,但口裏不能表達出來。那位敬拜者真的在神面前說:我是真正的倒空自己,希望靠這獻祭我罪得洗除。也表明他心裏想真正願意盡心、盡性、盡意愛神。同樣寶貴的,就是在祭壇上的血,也表明神愛那敬拜者。聖經說:神不計代價,十分願意與那敬拜者恢復交通,彼此合一。祂是一位掌權的神,是十全十美的神;祂深願盡祂所能挽回失喪的人類。在祭壇上的血就表明神的方法,好叫我們按神的公義和聖潔,得以挽回。

 

當然在舊約的獻祭還未完全,只代表以後那真正的獻祭。新約聖經記載當耶穌被帶到城外,一切牛羊都要被帶出來,這點是非常有意義的。當耶穌在十架上受死時,他們在殿裏也獻上祭物。三小時之久,我們的主懸掛在十架上,祂被人藐視、棄絕,被列在罪犯中,在祂兩旁都有罪犯與祂同釘。祂只說了幾句話,耶穌在那群譏笑祂、使祂受苦的人面前,幾乎不成聲;當祂難於呼吸之時,祂的身體因痛苦而抽筋,祂提高聲音大聲喊叫:「成了!」當時在聖殿中的幔子從上至下裂開,從大理石之牆上掉下來。現在人可以直接看見殿裏的至聖所,那代表舊約儀文律例的幕現在已完了,誰有心就可以直接到神面前,在舊約所代表獻祭的一切現在實現了。神用自己獨生兒子獻上,作無瑕無疵的羔羊,現在人可以存著信心到神面前,見到神的榮耀、神的聖潔。你們看主的大愛,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基督就為我們受死,將神的愛向我們顯明。

 

(三)立約──稱為「那應許的約。」這約是忠心至死的標誌,因此在許多國旗會見到紅色,意思在這標誌下生活的人;甚至願意為這標誌所代表的,忠心至死防衛自己的國家,甚至犧牲自己的性命。在原始民族是用真正流血作出這種表示。例如有兩個人想彼此立約,他們會割開自己的手掌,然後彼此緊握,兩隻有創痕的手的血就彼此混合。有人說這是今日握手的起源。將你的忠貞向對方承諾。神說:「看哪!我將你們銘刻在我的掌上。」(賽四十九16)就是這意思。當一個人要在眾人面前表明他赤忠的心,也是用這方法,他將右手前臂割開,使眾人見到他流出的血,直流到他腳前成小血灘,就宣告他所說的是認真又誠實的。當以賽亞說:耶和華藉祂右手發誓時,我相信這種情景在他心意裏。這古舊的習俗在今日法庭裏仍有它的遺痕,無論如何表達,血總是與立約有關係的。

 

當人反叛神之後,在伊甸園裏就有這樣的先聲。神聲明:有一天,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亞當並沒有做任何事情,足以承受神這應許,神只是將這應許白白賜下。然後神確保這約,就在當地立一個祭;神親自宰殺一隻羊,用牠的皮作為始祖的皮衣,用來遮蓋他們。這表明了神的愛。

 

挪亞從方舟出來時立刻就獻祭。聖經說:「當耶和華聞那馨香氣,就心裏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樣的活物了。」(創八21)神應許人要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在天空上作見證的是天虹,現在在祭壇上作見證的是血。

 

神應許要藉亞伯拉罕,興起祂要揀選的民族。創世記所記的歷史:亞伯拉罕得神的命令要將自己的兒子獻上,在上山的路上,兒子問父親說:我見到柴、見到火,但在何處找到祭牲呢?父親回答他說:神會供給祭牲。在山上築了壇,亞伯拉罕把以撒捆綁好,放在柴上,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突然有神的聲音在天上發出說:亞伯拉罕,你不可在童子的身上下手;我現在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獨生子留下不給我。於是亞伯拉罕看見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那羊是沒有瑕疵的,可作為祭牲;亞伯拉罕就取下代替他兒子作祭物,神再從天上對他說:我要賜福你和你的後裔,多如天上之星、海邊的沙;藉著你世上萬族要得福。這個見證乃是用血所建立的。

 

當以色列民在埃及為奴時,神應許拯救他們。要每家獻上羊羔為祭物,為代替那家裏頭生的而死;又用牛膝草將血塗在門框和門楣上,誰也不可離開自己的房子之外,直到早晨。當夜神的使者見到凡門框和門楣上有血的,就越過那家,不擊殺那家裏頭生的。這門上的血,就證明這家深信永生神的話,在家裏堅心信靠等候神的拯救。

 

(來九11-12)記載:這血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先洒在律法書上,然後應用在萬民身上。眾民所仰望的祭牲,在加略山上耶穌被獻上,這救恩就實現了;神的兒子要這樣傾倒流下自己的寶血。當主與門徒吃逾越節最後晚餐時,他拿起無酵餅,禱告、祝謝後,就擘開,分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然後拿起杯來說:這是我與你們所立的新約,是我的血,為多人流出。吃完了晚餐,耶穌又領他們同唱逾越節的詩歌,可能是詩篇一一五篇至一一八篇之精華。你能否想像耶穌基督在那小群的門徒面前,當祂唱完第一節,門徒就在副歌加入……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耶和華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各位,你能否想像耶穌的眼淚不住流落在祂的臉上,當祂想到用繩索把祭牲拴住,牽到壇角那裏時,仍唱出:祢是我的神,我要尊崇祢的慈愛,直到永遠。他們唱完詩後,進了園子;不久祂就被掛在十字架上,鮮血從祂身上流出,成為十架腳前的血庫時,這就是神最終所立的約了。這約直到留遺命的人死了才生效,由耶穌舉起雙手,整個受造之物都看見了,天軍都作見證,神在祂自己所說過的事情,現在神都成就了。正如神從開始就說將救恩賜給人類,現在神實現了祂曾說過的。這是天上的見證,新的約現在被血所確立了。因為耶穌基督靠這血進入不是人手所作的聖所,現在主在那聖所,在神面前代表我們站立。這是見證神是十分愛我們,將自己的生命賜給我們,是口舌述說不盡的恩賜,是不能改變的聖言。

 

許多年前,在美國西部,某些律法受到批評,及有不少波折。強盜搶劫那些全無保衛的村落,人們也無法幫助那些鄉民。後來村民一定要捕捉那些強盜,如果找到任何犯罪證據,必將違法者處決。不久,他們在肯薩斯州發現這群強盜,就決定判決死刑,有人在群眾中來作見證,其中一個作見證的人看見在死囚中,有一個是他親密的朋友;他就走到官長面前請求釋放那死囚。但他們解釋這些人都有犯罪證據,要一同處死。但那見證人說出那死囚有家庭、有兒女,他的家人十分需要他;他請求釋放那罪犯,但官長不肯這樣做。最後,在無可辦法之下,他要去代替那朋友受死刑。這實在是太驚人的請求,他們只有容讓他去取代那死囚的位置,與其他死囚一同被處死。最後,那罪犯回到這可怕的刑場,請求官長讓他埋葬他的好友;在墓碑上他這樣刻上:「我最好的朋友,他取代我的位置,他為我死。」這紀念碑至今還在肯薩斯州附近的小村落裏。

 

各位弟兄姊妹,耶穌基督祂豈不是為了我們,取替我們的位置,為我們而死嗎?不是耶穌犯了罪而走上十字架,乃是祂深愛我們這無助軟弱的罪人。因為祂與我們的生命相同,所以祂在神面前能真正支持我們的生命。祂代替我們,將自己的生命傾倒出來;祂為我們受死,這罪債現在已一筆勾銷;祂完全為我們付上,將白白的救恩賜給我們。惟有接受祂的寶血,進到祂裏面,才能接受救恩。祂十分深願我們每一位能過著優美的人生,無論何人願意都可以來,在祂裏面永遠活著。


講員: 高文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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