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屆 講道會 第9講

第九講 建立夫妻和諧生活

經文: 創世記 1:26-27, 2:18-25; 以弗所書 5:22-33

在我過去十五年的牧會經驗中,對和諧生活,發覺問題最多的,是出自家庭。家庭的問題,又多因夫妻關係不正常而引起。昨天講家庭父母的責任,不要惹兒女的氣,不要讓家中任何事影響到兒女的身心的不健全。我提出三方面要滿足兒女:愛、身份、安全感,在這三方面都要使兒女滿足。今日請稍為深思,既然兒女有這三方面需要,則夫妻的本身,又何等需要有良好的關係,若夫妻的關係不好,就不能給兒女愛的滿足,也使兒女失去其身份,更缺乏安全感。昨天提到父母另一重大責任,以屬靈的真理教養兒童;使他們認識主、愛主,帶領他們有屬靈的鍛鍊,築家庭的祭壇;更要影響他們尋求神的旨意、走主的道路。如果夫妻不一致,關係破裂,就無法在屬靈上得增長。今日願意用餘下時間,思想一重要題目。如何建立夫妻和諧生活。請注意我所用字眼,「建立」而非「創造」。創造是使無變有。建立則不然,是先具備了材料和模樣,以之來建立夫妻和諧的生活。(來三3-4)提到神是建造萬物的建築者;夫妻關係,也必需承認神是和諧生活的建造者。(出廿五8)神吩咐製作一切事物,都要照天上的模型。現稍為提醒,神要人照著天上的樣式來製作。我們試看:父、子、聖靈,三位一體,和諧合一;這就是夫妻和諧生活的原則,要照從上頭啟示的模式。再次,了解建築和諧關係,必需明白材料。如果明白是那一種材料,就求神的憐憫。許多夫婦不和,因不明白材料的緣故?

 

1.每個人有他的特性:有男女之別、心、生理、思想、情緒,每個人對環境的感受,都有顯著的分別,這都要認識和接受。

 

2.若以此認識個人,每個人有他的性格。性格的定義不是作一事,是如何作一事,每人會用不同方法,去作同一件事。去年我住在美孚新村,也有同事住在那裡。雖然起點和終點都同,但採用的方法卻常不一樣;這就是個性的解釋。明白夫妻是兩個不同的性格,可用不同的方法,來作同一的事。應知任何一方,無資格要求對方同一樣,這是夫婦爭吵的主因。

 

3.我們都是失落的人: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有這認識,就知道建立和諧生活之先決條件了:a.自己努力, b.神的憐憫。綜合上述,我們有建築師,有天上的模型,又知道了材料,就可循以下步驟。以下先與青年略談如何選擇伴侶,不能按下列條件作決定:

 

1.樣貌的吸引力。若單憑美麗、英俊作為結婚條件,就帶進危險的地步。我不能否認荷里活有許多美女明星,若外型美麗能夠作為婚姻幸福的保證的話;則娶了伊利沙白泰萊的男士,又怎能與她離婚。青年們應特別注意,內心的美善比外表的美麗更為重要。

 

2.不能用你們的愛情作決定,要明白你是何等材料——不過是失落的人,是偏行己路之人。若用愛來決定,一旦愛情改變了又如何?應該知道我們的愛是會改變的,甚至愛主的心也常動搖。這並非說作為夫妻,毌須有愛;乃是說,單憑彼此相愛就決定成婚是不可靠的。

 

3.不能以彼此的認識,作為先決的條件。有一項非常要的原則請勿忘記。若神要我結婚,則我在母腹之中,神已為我揀選伴侶。要對神信靠祂的安排,在創世之前,祂已為我揀選我的伴侶。我們要有堅強的信心站在其中。

 

下列有四個條件,作為揀選的原則:

 

1.必須是基督徒。神在新舊約聖經中,清楚啟示,基督徒選擇婚配對象,對方必須信仰相同。若果為結婚,讓我借用一位輔導者的話,不幸福的婚姻,比地獄還可怕!所以我們需要信靠神的帶領。特別有些已過了結婚年齡的人,神對他的配偶還未有安排,以致動搖信心;與不信者結婚,就與神的旨意違背了;你不能期望得神賜福。又用某人作生例子;來反對聖經上重要原則的。我認識一位姊妹,約卅歲時嫁與一未信者。可惜當時沒有人給適當的輔導,以致婚後十多年來,無日不爭吵度日。她後悔當時抱著「年晚煎堆」,人有我有的心態而結婚,以致夫婦生活苦不堪言。

 

2.能夠在屬靈事上同負一軛。一對真基督徒的戀愛生活,在一起時不應單是談情說愛;應在屬靈事上彼此分享,看對方的負擔和異象,彼此能否一致。「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可擴大來看;不應祗限於對方已經是信主的人,就不理一切與他結婚。要在基督徒的人生,前面的道路,工作負擔,領受的異象等著眼。從各方面來看,對方是否能夠與我同走天路。夫婦關係的重要原則:二人開始同走天路,必須抓緊。我曾為許多預備結婚的人作輔導,我會問他們有關十一奉獻,對教會、對事奉等見解。若發覺他們意見太分岐的話,會對他們提出警告,供他們重新考慮。

 

3.彼此在肉體上與愛情上,能互相吸引。有了以上兩者,然後加上雙方愛情和彼此的吸引。

 

4.聖靈之印證。每一位基督徒,與神有美好的關係,有聖靈居住在心中,對每件事加以印證;對與不對,這是個人的經驗,唯有你與神知道。當你充份地知道神的指示,就能堅定你的信心。創廿四章是非常美麗的愛情故事,重要的是聖靈的帶領和印證。老僕人帶著利百加回來,遇見以撒在田間默想;經上寫出二人的心境,有非常美麗的描寫。利百加非常欣悅地急忙下了駱駝,以撒領她進了母親的帳棚;得到了自母親不在後,從未得的安慰。讀這故事,了解到神的印證何等奇妙!若我們與神的關係完好,就能享用這原則,在每件事上了解符合神的旨意。

 

若我們妥善地運用上面原則,就進入夫婦關係之幸福中。但踏上這步之後,還需繼續努力。到此讓我們略談到教會一種錯誤觀念:認為每個人都需要結婚。有些姊妹很喜歡替人作媒,她會告訴人說:某某姊妹,又美麗、又有學問、人好、又有生命的流露……祇可惜!她未有男朋友。似乎不找個伴侶結婚便是大錯。你要看聖經是否這樣告訴我們?這一種觀念形成了無形的壓力,推使一些弟兄姊妹,隨便找伴侶結婚,這種壓力不應在神家中存在。我看有些獨身弟兄姊妹,神不在這方面預備;祂要好好用這器皿,是一般結了婚的人不能達成的。所以不需要太緊張,太熱衷替人撮合。每個青年應安靜等候,神必帶領你進到為你預備的境地,不要讓人加以干涉。

 

以上講過結婚,下面一段講婚後。是否一結婚,就事事如意,一切平坦呢?無人體會到,夫婦關係需要共同的努力,神特別的憐憫。既知道我們不過是失落的材料,就當靠神的恩典,努力追求,使幸福和諧生活每日增添。達致夫婦和諧生活的重要原則,乃二人成為一體。但這是一個奧秘。我必須引用天上的模型,三位一體之真神作為解釋。無人能識透、解釋,如何三位真神,又合而為一成為獨一的真神。他們的和諧、合作、分工,可以從聖經稍為得到亮光。夫婦二人成為一體,也可從這三一神的奧秘來比方,叫人可以領悟。現提出幾件事需努力:

 

1.按以弗所書,二人一體的夫妻生活,需要按照聖經,在家庭、在權柄的次序。丈夫乃是妻子的頭,這是神的模型。然而丈夫是妻子的頭是在一定條件之下的。不要誤解,妻子需順服丈夫如同順服基督。要解作:妻子順服丈夫如同丈夫順服基督。弟兄若要作家庭之頭,就要接受基督為你之頭。應知由這權柄所帶來之責任何等的大。他要帶領整個家庭,遵行神的旨意,同走天路;他要作一家屬靈的領袖,領導家人在靈裡長進,所以要謹慎對家庭所花時間、所下的工夫。男人需出外工作,或不免有應酬,也在教會負較重的責任;但也要知道神所給你對家庭的責任,你必須花時間在家人的身上,才能夠成就神的旨意。一個作牧師的人,會受到很大的試探,盡上自己力量,日夜苦幹。因為教會內有作不完的工夫,但我經禱告後,與教會有了協議。我必需有時間對我的家,盡帶頭的本份。做頭的意思,並非單指意氣用事,乃是需要盡上屬靈的責任。我對作妻子的說:你的丈夫,若是愛主遵行神旨意的人;你當無條件地將自己交託在他手中,作順命之妻子。若丈夫未符合上述的標準,作妻子的要努力幫助他;使他成為一家之頭。若感覺到丈夫沒有這資格,而自己作頭的話,這是大錯!一家有兩個頭,這是不和諧的主要原因。

 

2.需要有單純、潔淨的愛情,在兩人之間。這愛包括捨己,為對方而活;有虧欠時原諒對方,包容對方的軟弱等。接納對方好像基督接納我。讀弗五章感到一件奇事,祗寫丈夫應當愛妻子,如同基督愛教會。未見寫妻子要愛丈夫,由此感到神的智慧實在奇妙!聖經這樣寫有兩個理由:a. 神知道丈夫愛妻子比妻子愛丈夫艱難。男子在外工作,接觸人多,試探大,愛情較易變遷,在性方面跌倒的機會更大。b. 在創造計劃上,女性屬於被動,若丈夫能對妻子真誠相愛,則不難得到愛的回應。愛情之表現在家庭中極其重要,叫子女也能得到愛情,是很需要有外表行動來表明。約略地誘露點我家庭的事,使大家得到幫助。我的小兒子六歲時,一天當我們在客廳休息的時候,他忽然對我們說:「爸爸,為什麼從不見你吻媽媽?」又問母親同樣的問題。雖然他在美國長大,略與中國保守思想有點出入。但夫妻和諧生活,需有愛情外表的流露。不獨夫妻雙方需要,而兒女也需有此愛來滿足。縱使年華老大,也需此愛的表現,產生和諧幸福。

 

3.夫婦需有敞開的心,無攔阻的交通。沒有一秘密不能彼此分享;沒有一重擔不能彼此分擔。夫婦難處的形成,每每由於交通中斷。為何在婚前兩人的交通甜蜜而投契,而婚後這情形漸漸消失?在神計劃中,原應隨著年日增加越發增長。夫妻豈不應多找機會,彼此敞開心懷,傾訴內心的負擔;然後藉著禱告,帶到神面前。家庭要建立祭壇,夫妻每日需有共同禱告。如果一晚你覺得不能共禱時,勸你勿去睡覺;寧可敞開你的心,去解決你夫妻間之難處。一晚我和妻子討論一些問題,有點爭持不下,就各自睡去,但聖靈在我們心中工作;不約而同地轉過來,相視而笑,起來祈禱然後再睡。

 

4.要知撒但在心中有工作的可能。撒但破壞之工作,可以將小問題,擴大至不可收拾。所以非常需要設法約束節制。若一次夫妻反目,就讓撒但在你夫妻關係上,留下了工作的地步;故此應該竭力避免,要約束自己。

 

5.學習喜歡對方的興趣。各人有不同的愛惡。但當進到二人一體的真理時,就需努力學習適應對方,培養愛對方所愛的事物。若果結婚數十年,夫妻依然故我,分道揚鑣實非好事。我夫妻二人個性大不相同;妻愛音樂,較趨文靜;我是老粗,愛著打球。起初較難遷就,但逐漸大家努力發展共同興趣,就建立起家庭的共同生活。想不到有一日,妻主動要我帶她看球賽,我又要她和我去聽音樂。我輔導學識也因妻子修這科而得來,共同生活是夫婦生活的秘訣。

 

6.從聖經觀點對性的認識。若祗求滿足自己,是錯誤的看法。若從聖經的角度,就知神對此之安排,藉此將整個人奉獻給予對方,為對方而活;如此就能保持肉體關係的新鮮。你夫妻關係是否和諧?是否知道不和諧的夫妻,會為社會造不正常的青年。神看家庭比教會更重要,有健全的家庭才有建全的教會。

 

要齊心合力建立健全的夫妻關係,裡面要有尊重、服事、感謝、安靜之靈。


講員: 張子華牧師




版權聲明
大會現場速記只供信徒溫習用,全文未經講者過目,版權屬港九培靈硏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