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屆 研經會 第1講

第一講 如何教養下一代? -- 信仰的傳承

經文: 撒母耳記上 2:11-1217-29

按撒母耳記所載,以色列由部落社會,一轉而為權力集中的君王體制。除了祭司,君王也變成世襲。過去由神機動式的揀選士師,作為暫時的軍政領袖,而今一轉而為穩定的集權統治;這是人類文明演進大致的過程,行政效率提高了,百姓團結的向心力明顯增強。剛經歷過紅海的神蹟,在曠野瞬即淡忘了神的拯救;過去的祭司制度難免出現弊端,而撒母耳記一開始就展現出祭司制度的悲劇。

屬靈下一代 -- 強烈的對比
撒母耳記上甫開始,便記錄以利的兩個兒子,在聖所踐踏了祭司的職分,與此同時,他們的墮落與哈拿之子撒母耳的長進,造成很尖銳的刻劃。撒上二把以利和哈拿的家教作出比對,撒母耳是哈拿向耶和華求來的兒子,她信守諾言,讓兒子終身歸耶和華,因此無法親自撫養教育。但她每年為小撒母耳縫製外袍,表示對兒子的貼身照顧,衷心支持他在聖殿的事奉,同時亦表達她向耶和華敬虔與感恩的心,無形中造就了撒母耳一生忠於神的服事。

反觀以利,他縱容兩子,及至年邁,看到兩個兒子的惡形惡相已知無法管教。根據摩西的律法,祭物的前腿、兩腮及脾胃要留給祭司,但以利兒子的僕人卻主動用叉子插他們垂涎的部分,甚至急不及待烤生肉來吃,如此強搶非分之物,於是咎由自取,受到該受之懲罰,他們更變本加厲,與會幕門前的婦人苟合……。

以利知道兒子傷風敗德,神學論調仍空乏無力,「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撒上 2:24-25)。即使神曾差遣神人傳達對以利的審判,但他尊重兒子過於尊重神,所以,神要廢掉他家族世襲的祭司職分。雖然上帝曾經應許亞倫家族永遠服事神,但個別不能敬業樂業的祭司將被剔除;以利家將無壽終正寢的後代;即便接到上帝死亡箭牌,但以利仍然軟弱無能,未嚴厲管教兒子,以致神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

神透過小撒母耳發出最後通告與咒詛,透過尚未出道的黃毛小子,轉告對他的恩師及監護人的咒詛及懲罰,對撒母耳來說,實需相當的勇氣及誠實,才能將神殘酷的啟示及預言說出口;這特質亦令他至終取代以利,成為以色列君王的國師。

撒母耳是以色列最後一位士師,首位先知和利未支派的祭司;但他的家庭亦難逃腐化的結局。年老的撒母耳想到落葉歸根,要回到拉瑪去當士師,他兩個兒子卻在南方的別示巴當祭司,與拉瑪相距五十七哩之遙。長子約珥(主是神)、次子亞比亞(父神是主)同有敬虔的名字,反映撒母耳對兩子的殷望。撒母耳記上第八章提醒讀者兩子的不良記錄,與以利兩子作一殘酷對照,反映撒母耳雖未有涉及兒子的弊病,但因疏於管教與監督,亦難辭其咎。(撒上8:4-5)

掃羅與大衞的下一代
台灣著名企業家張忠本指出,企業家二代很難在本家培養,若不送到外地接受磨練,要接掌家族的企業很難,失敗率也很高。因為在家中養尊處優的富二代,不知生活艱難,亦少面對風浪,容易將優厚條件視為理所當然,缺乏營辦企業所需的膽色和競爭力,難以掌舵事業。今天,不論我們像以利那樣把孩子留在身邊,或是像哈拿把孩子送到外面接受的操練,有一點可以肯定:上一代的興旺不能保證下一代的表現,先祖的屬靈素質亦不能傳遞給子孫,因此每一代都要獨自向神委身。哈拿的信仰雖然影響兒子撒母耳,但撒母耳的信仰卻未能傳遞給下一代。

回望以色列兩個王族的滄桑歷史,同樣教人唏噓。掃羅的下一代似乎出淤泥而不染,兒子約拿單及女兒米甲鍾愛大衞,助他逃出父王的追殺陰謀;他們的情懷越過狹隘的家族王業,似乎掃羅的粗暴失控未有影響兒女。反觀大衞在家教上無能,兒子暗嫩強暴妹子他瑪,但大衞知悉兒子犯下亂倫之罪後,只能生氣,未加管教,因他自己亦曾犯下同樣的罪 -- 強姦拔示巴,殺了烏利亞。

大衞在家教上幾乎癱瘓,可見家長若無身教,就無臉管教兒子了。或者大衛聽見拿單先知的預言:刀劍永不離開你家,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就心慌意亂、束手無策,眼巴巴看着神的審判一一逼近。後來押沙龍之死令大衞老淚縱橫、特別愧咎,因他至少有幾十年光陰可教育兒子,督導他的作為,但他白白浪費了機會,至終到了無可挽回的田地。

屬靈素質 -- 會否傳遞給兒女?
上帝給的人的恩典是團體性,同時亦是個人性的;正如祂與人立約一樣。基督化家庭裡固然有很多糾正孩子的功能,例如父母敬虔的榜樣,或是潛移默化的薰陶,但信仰單靠「祖先德蔭」並不足夠。神因大衛的緣故沒有立刻懲治所羅門,但所羅門的子孫則沒法倚賴「祖蔭」,正像先知以西結和耶利米所示,祖先德蔭並非理所當然遺傳給子孫的,子孫也不會承襲祖先的敗行而招咒詛。

法國著名文學家羅曼羅蘭,在他經典著作《約翰‧克里斯多夫》暢談歐洲多國的民族性,譬如說法人好自由,輕佻愛吹牛;德人嚴格自律;猶太人則勤勞致富,他們比很多國家的人更入鄉隨俗。每個群體、每個民族都有其共通點和特性,他們會傳遞特殊習性給下一代,但亦有例外,甚至平民中亦能有貴族氣質,資產階級中亦有平民氣質的人。例如掃羅的兒女也可以深明大義、情深義重。

究竟兒女會否遺傳父母的敬虔或敗德呢?初代教會已對這個問題爭論不休。父母的信仰質素會否遺傳給兒女呢?奧古斯丁持悲觀想法,認為孩子不會承傳好的素質,但罪卻會流傳下一代;而另一位被定為異端的神學家法拉竇,卻對人性過於樂觀,他認為每個孩子的靈魂是上帝創造,具真善美的本性,加上後天的教育更會趨善避惡。

到底人的靈魂是上帝獨立獨創還是父母遺傳呢?其實沒有絕對的答案,法拉竇強調後天教育環境的影響力,也強調人自身的責任。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可惜他對人性過分樂觀,致無法欣賞上帝白白恩典的救贖。

本人是第一代基督徒,聽到同學們是第二或第三代信徒,不禁羨慕。至少他們的人生可以少奮鬥幾年,他們的信仰根基、聖經的熟悉度和教會的人脈都比我優勢。但上帝沒有虧待我,並賜我服事和進修的機會。在美國,牧師的子女(Pastors Kids/PK黨)的信仰流失率特別高。美國南加州研究報告謂,2006年公報青少年曾參加教會生活的人,百分之六十一已沒有任何屬靈生活,換言之,流失率超過一半。2008年《商業週刊》講到遺傳基因扮演的影響力超過父母的管教。此說較接近奧古斯丁的遺傳學說,更令人對基督教教育持悲觀的態度。

學習放手 -- 將兒女交託神
如果基督徒父母無法掌握兒子的管教而沮喪的話,他們應體會神的心情。神揀選、調校的以色列人,包括所揀選的君王掃羅和大衞,都有無法受教之處。父母既無能力掌控兒子的選擇,因此父母恐怕要學習放手。

我們這一代對信仰是曾付代價的,小時候返教會會被父母禁止,信仰要經過抗爭才得到,因此深刻地經歷上帝的恩典,這也是第一代基督徒的優勢。而第二代從小被父母帶返崇拜,對信仰的認真度有一定落差。我的外甥從小不愛唸書,個性較急躁,工作又不穩定。但他是第二代信徒,對信仰較認真,我身為長輩總希望他有一技之長,學習進深。但我學會放手,對缺乏專業、沒定向的年青人理解和接納。至少他比同輩的年青人懂得倚靠神。外甥是上帝的兒子,只要他活得踏實,並有樂意助人的心,就值得感恩。

我個人覺得,一個人存在的價值,不在於名成利就,乃在於他是否與神和人建立關係。還有是他能否成為某些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意義深長的成員。原來在上帝眼中,人的價值不在於名成利就,乃在於是否被神記念;是否被家人朋友記念,是否影響了他人的生命,是否那朵獨一無二的玫瑰花,有不甘降低身分的氣質,不容人忽視、且尊重自己的存在。

我學習把下一代交託給神,繼續用禱告、愛心和忍耐,等候神在第二代身上的作為,讓我們一起為下一代禱告:

「天父上帝,願我與我家都來事奉耶和華。感謝祢,讓我們這一代能經歷祢的大能與作為,感謝神,讓我們在生命中遇見祢,願下一代孩子能承傳信仰,能回應祢、被祢改變,願意跟從你、服侍祢。禱告奉主名求,阿們。」


講員: 蔡麗貞博士
速記: 鄭坤英姊妹




版權聲明
大會現場速記只供信徒溫習用,全文未經講者過目,版權屬港九培靈硏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