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屆 研經會 第5講

第五講  神將我們分別為聖──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

經文: 出埃及記 19:1-25

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地又過了紅海,他們不再在埃及作奴隸,已經被神拯救。他們目的地是去迦南,是神應許給以色列人的流奶與蜜之地。很奇妙,他們出了埃及之後,不馬上進入迦南地。「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滿了三個月的那一天,就來到西乃的曠野。」(出十九1)他們來到西乃的曠野,摩西上了西乃山。為何以色列人出了埃及不馬上進入迦南呢?是否走迷路呢?不是,是神的心意安排,當神呼召摩西時,神曾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出三12)神吩咐摩西領以色列人先來這山上事奉祂,這是神的計劃;因為神要與以色列人立約建立一個關係。耶和華要宣佈作以色列人的神;他們要作神的子民。摩西五經的中心是神如何按次序,實現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這應許有三方面:

 

(1)你的後裔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2)我要作你們的神,我與你和你的後裔立一個永約。

 

(3)我要將迦南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作為產業。以色列人現正朝著應許地而進軍,所以這三個應許現已按次序實現。現在他們來到西乃,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建立一個關係。這是神拯救以色列人的結果和目的,為著神自己的緣故,建立一群屬於祂的子民。在西乃山有三件重要的事發生:

 

(1)神給以色列人一個的身份,正式接納以色列人作子民。

 

(2)神向以色列人頒佈律法,誡命,律例,典章,透過摩西宣佈十誡。

 

(3)神吩咐以色列人去為祂建立會幕。

 

這三件事,是在西乃山發生的。今日先講神給以色列人一個新的身份。神將我們分別為聖,賜給我們一個神子民的身份。「我向以色列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出十九4)神帶領以色列人是歸屬自己,這節聖經有兩個重點:

 

(1)在埃及所發生的一切事情,埃及人的遭遇,是神在背後掌管和施行。

 

(2)神所行的一切事,是以色列人親眼看見,親身經歷過的。神所行的是一方面,以色列人看見經歷過的是另一方面,合起來就是「我帶你們來歸我」。神在此以鷹作比喻:「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若要明白這話,就要看(申三十二11),大鷹知道適合時間教導小鷹去飛,但小鷹剛長出翅膀不敢飛;於是大鷹攪動巢穴,小鷹不得不飛。在飛的時候,不夠力,然後大鷹將小鷹背上,是教導照顧的表現。以色列人出埃及不是靠己力,是神的幫助拯救他們,就像大鷹教導小 鷹而攪動巢穴。神說:「我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了,現在我給你們一個新的身份,你們不再是奴隸,是已經自由了。」以色列人從前是奴隸身份,現在他們是甚麼身份呢?「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 56)神給以色列人三重非常寶貴的身份:

 

(一)屬神的子民

 

原文只有一個字,很特別,聖經中很少用,是指皇帝所擁有的一切財富,特別指皇帝私自擁有的財產。中文聖經譯「特作」神自己的子民,是屬於神的子民,「屬於神」原文的意思有兩個:

 

(1)屬於神,是神所擁有的,是財富的擁有人。

 

(2)有價值,很貴重的。所以神看以色列人是屬於神的,是很有價值的。神看以色列人是如此,看今日的信徒也是如此。在神眼中我們是屬於祂,是有價值的。「因我看你為寶,為尊。」(賽四十三4)神看以色列人為寶為尊,是有價值的,神看我們是尊貴的。「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六20)耶穌基督用祂的寶血救贖了我們,用重價買我們歸祂,我們是祂所寶貴的。多少時候,我們會認為自己沒有價值,人的價值觀在乎他做了些甚麼?他可以做些甚麼?但神不是看我們有甚麼用,因我們是屬於祂,是祂所拯救,救贖的,就有價值。所以我們對自己應當有正確的價值觀,不論別人如何看法,世人的價值定得很低的。神說:「你們屬於我,我使你們為寶為尊。」當耶穌基督受洗的時候,在河中上來,聖靈彷彿像鴿子,降在祂身上,天上就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我是神的兒女;是「我所喜悅的」。所以我們要如此看:我是神所愛,是祂重價所買,是有價值的。這是第一個基本的身份。神今日救你們,祂說:「你是我的子民,作我的兒女,是有價值的。」

 

(二)祭司的國度

 

新約採用一個翻譯是君尊的祭司。祭司的國度就是在這國度中,所有的人都是祭司,是由祭司所組成的一個國家。有很重要的意思:這個國家的組成運作,不 是靠政治家、君王管理統治的;不在乎權勢、能力和軍事力量,是在乎祭司倚靠神的信心。祭司是站立在神與人之間的中保,祭司是負責為人祈禱、認罪、將人的獻祭帶到神面前。祭司能夠達到神面前,在舊約中已經有這樣重要的真理:人人皆為祭司。馬丁路德說:人可以到神面前,是神與人之間只有一個中保,就是降世為人 的耶穌基督,祂已經為我們開了一條道路;叫我們自由能到神面前找尋神。不需要託一個中間人,神是直接聽到我們的禱告;因耶穌基督為中保,祂為我們死了;現為天上的大祭司,為眾聖徒祈求。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去到神面前,因每個基督徒都是大祭司,這真理並不新,神已經對以色列人講,他們是祭司的國度,重點不是以色列人個別是祭司,是整個民族、國家是祭司,是甚麼意思呢?如果祭司站在神與人中間就等於以色列這民族,國家是站在耶和華神面前。因此以色列人是神所揀選拯救的,他們要站在神面前,為其他的民族、國家祈禱,是聖經重要的真理。神揀選亞伯拉罕,賜福他的後裔,但這不是神最終的目的;神是透過亞伯拉罕,使萬族因他而得福。藉以色列人臨到其他的民族,但很可惜以色列人沾沾自喜;以為自己是神所揀選所拯救,認為自己是一個優越的民族,因此帶來許多的禍患。神的心意不是揀選以色列人就停止,是藉以色列人使其他的人可以認識耶和華。在萬民中要做祭司的國度,作守望的責任,在不同地方作宣揚神的大能;使別人因你而認識耶和華是真神。所以這身份背後是一個使命。祭司的國度是表示以色列人不能孤立離群,相反地以色列人更要明白關心了解其他的民族、國家的情況,才能在神面前付上代禱祈求的責任,這是以色列人作為神祭司的國度的一個身份與責任。我們作為基督徒都是祭司的身份,為別人代禱祈求,表示我們對他們的關心,在他們面前要為神作見證。

 

(三)聖潔的國民

 

一想到聖潔,一定是神聖不可侵犯,道德高超。不錯,意思是這樣,聖潔最基本是分別為聖,意思與剛才的祭司國度是不一樣,作聖潔的國民,是分別出來; 不要同流合污,隨波逐流。就好像耶穌基督吩咐我們,基督徒在世界而不屬世界;是指我們過聖潔屬神的生活。作聖潔的國民,我們要與別人有所不同,不是不與別人來往。基督徒不是故意與別人不同,我們藉生活中顯出屬神的身份,是祂所拯救的子民。因此身份給我們一個的要求,就是要與別人分別出來。(利十八3)神吩咐以色列人,不要效法埃及人和迦南人的行為。要作神聖潔的國民,作神所喜悅的事;合乎聖徒的體統,這樣我們行事為人應與蒙召的恩相稱。就是效法神,過聖潔的生活。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十九2)要學效神的聖潔,要有分別為聖的生活。 「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所以我們作為神聖潔的國民,必須在生活中追求聖潔的生命;這是很重要的。世人認為好的事,未必是好,世人認為對的事,也未必是對;是要明白神話中的心意,照著而行。基督徒有一個準則,就是要遵守神的典章、律例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 (以後兩天會講神的律法和典章)。過一個聖潔成聖的生活,是要不斷去追求屬靈生命成長的過程,甚麼是成聖?成聖就是基督化,就是追求聖潔屬靈生命成長的生 活。以色列人出埃及,他們要把「埃及」從他們的生命中趕出去。「埃及」是代表罪惡與世界,代表奴隸的心態;神將我們從罪惡過犯中拯救出來;我們不再活在罪中。但罪根仍然活在我們裏面,罪惡的思想、意念、說話、行為等,在我們生命裏是一個事實。成聖可把罪惡從我們生命中趕出去,所以基督徒應不斷追求成聖,因為基督徒是神聖潔的子民。不能讓罪惡管理我們的生命,作罪的奴隸;應將自己獻給神,作義的奴隸。行義得生,這是重要的身份。

 

三重身份不單是舊約的以色列時期,今日你我為神的子民,同樣領受這三重的身份。「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彼得將這話用在今日新約時代的教會,彼得又引用(出十九5-6),這不是一個新的啟示,是承接舊約神對以色列人所講的。神的計劃是貫徹始終的;一本聖經、一個真理,一位真神。我們有尊貴的身份,是神的恩典,所以我們要自愛、自潔、自尊, 要知道自己是誰;才可知道自己當做的事,我們的身份要與工作對稱。然後彼得說:「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所以(彼前二9),是講今日教會的身份和使命,使命是宣揚神的美德。「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賽四三21),與(出十九5-6),彼得將這兩段經文放在一起,是講明我們和教會的身份與地位。是指個人,也指群體。我們是屬神的、是祭司、是聖潔的國民。彼得前書的前段講兩個比喻,我們是活石建成為靈宮,這話指我們每一位信徒都是活石,非常重要,缺一不可:你我放在一起,就建造成為一個靈宮。作聖潔的祭司,是藉耶穌基督奉獻,作為神所喜悅的靈祭:兩個都非常重要。個人與群體,都應在這時代,活出神子民的身份來見證衪!


講員: 周永健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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