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屆 研經會 第4講

第四講 坦誠對質的心(與法利賽人西門相遇)

經文: 路加福音 7:36-50

引言

在較早前的講道裡,我們曾經提到路加福音怎樣把男性和女性作對比定位。事實上,學者Kenneth Bailey(肯尼·貝利)在他其中一本著作Jesus Through Middle Eastern Eyes(此書暫無中文譯本)裡提到,在路加福音裡有27次把男性和女性作對比寫照。而我們今天一起研讀的第七章或許是最重要和最具戲劇性的男女對比的篇章。

這是個引人入勝的故事,是緊接在耶穌讚賞施洗約翰的事奉之後。第29-30節是一句戲劇性句子:「眾百姓和稅吏既受過約翰的洗,聽見這話,就以上帝為義;但法利賽人和律法師沒有受過約翰的洗,竟為自己廢棄了上帝的旨意。」法利賽人和律法師是摩西律法的專家,他們竟然拒絕了上帝的旨意;他們既拒絕施洗約翰,當然也拒絕接受耶穌。我們看福音書,法利賽人幾乎總是被描述為麻木不仁的,他們幾乎總是故事裡的壞蛋,這也許可能是真的;然而,他們的動機未必如我們所想像般的邪惡。在約翰福音十六2,耶穌警告門徒,他們會遇到宗教領袖的反對,宗教領袖這樣做是因為他們「以為是事奉上帝」。當我們看到法利賽人的態度和行動時,很容易地我們會視他們為壞蛋,但是,他們當中大部分人的動機有可能是為了保護以色列,保護猶太教不會受到這個來自拿撒勒奇怪拉比的教導的影響。

一、這人若是先知

在路加福音第七章,我們將會看到一個男性和一個女性的對比,而那個男子就是一位法利賽人。法利賽人是宗教的保守派,他們謹慎持守律法,而其中一位法利賽人名叫西門,他邀請耶穌到他家裡吃飯。我們要明白中東的文化,請客吃飯是一個社交活動,是一個場合,讓人有機會探聽一下,企圖發出提問和得著答案。而認識古代以色列一些用餐的習俗,對我們進入這個故事是很重要的。

首先,他們不是坐在椅子上,也沒有飯桌,而是斜躺著身子挨在臥榻上,而作為貴賓,耶穌與主人家互相並排宴席的上座,其他獲邀赴宴的男性就會在旁邊圍著耶穌和主人家。而當一個知名人士來到城鎮的話,該城鎮的男性民眾可以在舉行宴席的屋子內貼近牆壁站著圍觀,他們無份吃任何食物,也無權發問和參與討論,但他們可以靜靜地站在屋內圍觀,看著和聽著席間所發生的事情。這就是我們眼前的情景。耶穌和法利賽人西門分別在宴席的上座,其他被邀的賓客就圍在宴席的四周,而社區其他的男性就貼近牆壁站在屋內四周圍觀。

路加福音七36:「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裡去坐席。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背後,挨著他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我們看到這裡的對比:西門與這個有罪的女人。我覺得第37節是非常有趣的,特別提到「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彷彿好像是說她是那城裡唯一的一個罪人。我可以對你保證,她肯定不是城裡唯一的一個罪人,事實上所有出席這場宴席的人,除了耶穌之外,其餘所有人都是罪人,但是不幸的是,這個女人聲名狼藉,臭名昭彰吧。而許多聖經學者指出,「罪人」這個標籤顯示出這個女人在性關係上過於隨便,所以有可能是指她是當地人眾所周知的妓女。事實上,她斗膽進到現場已經顯出她有多壞。正如我剛才所說的,只有男性才獲邀參與這埸宴會,女性之所以會出現,是因為她們負責服侍賓客或上菜等工作。所以,她是個錯誤(有罪)的女人,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場合裡。

她的出現已使整個宴會成為一宗醜聞,而她接下來的行動就更加醜化了這宗醜聞。她來到,飯局正在開始,她看見耶穌在宴席的上座,她竟然進到屋裡,站在耶穌背後,挨著祂的腳;她當時必然是哭得很厲害,她的眼淚足夠以弄濕耶穌的腳。她除了進到這屋子裡犯了第一個社交上的錯誤外,然後她弄散了自己的頭髮來擦乾耶穌的腳。在哥林多前書,保羅曾經提到頭髮是女人的榮耀;換言之,她謙卑自己,以自己的榮耀來擦乾耶穌的腳,但她這樣的行為卻是觸犯社交忌諱,因為女人只能夠在自己家裡,有她丈夫在旁這私密的情況下才可以鬆解自己的頭髮。而且,當她要擦乾耶穌的腳時,她就會跟耶穌有身體接觸,這又觸發另一宗醜聞,因為一個女人只能夠觸碰自己的丈夫或男性近親,女人不能夠在公開場合觸碰另一個男人,她甚至用嘴連連親吻耶穌的腳,並且用她帶來的香膏抹在耶穌的腳上。

關於這一刻所發生的一切,在整個社群的眼中全是醜聞,然而,在耶穌眼中卻不是醜聞。人是看人的外表,上帝是看人的內心,而耶穌知道這個女人的內心,但是法利賽人西門卻不知道。西門只看人的外表,將之視為醜聞;但耶穌卻看這個女人的內心,看到她的感激之情,現在她來是為了表達謝忱。所以,在第39節我們看到西門對這件事的反應,他心裡所想的可能代表了屋內,除了耶穌以外,其餘所有男性心裡所想的。西門自己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在西門的腦海裡,他對耶穌存有一些疑問;當他邀請耶穌來到他家吃飯,而這個女人的出現和她的行為,在西門的腦海裡證明了她果真是個怎樣的女人,並且揭示出耶穌是誰。她那醜惡的行為已經向西門證明了她是個罪人,而耶穌對她的行為的接納則表明耶穌最終不是一個先知。西門以這個女人的行為和耶穌的回應作了這個重大的價值判斷。

二、哪一個更愛他呢?

耶穌準備好了要講述一個比喻;然而,關於我們如何理解比喻卻存在許多不同的觀點。有時候我們看到有些學者會把一個比喻分成細小的細小的部分,逐一解釋,但這未必是解釋比喻的最好的方法;因為這樣的解釋方法有可能會把耶穌比喻中的上帝置於一個極度糟糕的境地。雖然,有時候有些比喻確實是有多個部分指向特定的東西,然而,大多數時候,一個比喻只會講述一個中心思想,是用來表達一個大理念,而這個理念就是以一個故事的形式表達出來;而這正正是耶穌打算告訴西門的那個比喻的用意。

耶穌說:「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呢?」這就是重點所在。債務和欠債人在古代以色列是常見的現實情況,即使在我們現今的世界裡這也是平常的事情,許多人都是活在重重債擔、負債纍纍的境況裡,而這些債擔真的令人喘不過氣來。在耶穌所說的故事裡,有一個人欠了五十兩銀子(500 denarii),另一個人則欠了五兩銀子(50 denarii);而我們要明白的關鍵是,一個denarii其實相當於當時一天的工資。所以,五兩銀子,其實是相當於接近兩個月的工資;而五十兩銀子就是一年多的工資。有一個人就是欠了一個半月的工資,已經是不輕鬆的欠債;當你把它再乘大十倍,是五十兩銀子的話,就是一個龐大的債務了。

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故事。而耶穌到了最後也問了一個非常合乎邏輯的問題:「這兩個人哪一個更愛他(債主)呢?」西門差不多可以猜想得到這個故事究竟想要說的是甚麼,因為對於耶穌那個問題的答案實在呼之欲出。第43節西門回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穌就對西門說:「你斷的不錯。」

來到第44節,但你要想想當時的實際的情況。耶穌於是轉過來向著那女人,對西門說話;耶穌是對西門說話,但是祂卻是轉過來望著那個女,也是祂在宴會上第一次看見這個女,祂還沒有跟那個女人說話,這裡出現的對話全都是跟西門說的。於是耶穌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這是一道意義深遠的問題:你真的看見這女人嗎?你看她的方式是否和我看她的一樣?你看她是一個本地惡名昭彰的罪人,但是我看到的她卻是一個不顧全自己的名聲,特意來向我表示感謝的人。你可以在你的腦海中看見那個在耶穌腳後的女人。她的雙眼因哭泣而通紅,她的臉頰佈滿淚痕,她的頭髮散落因為她以頭髮擦拭耶穌的腳,她的手有點潤澤因為她以香膏抹耶穌的腳。耶穌對西門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其實是要西門認真地好好端詳這個女人。

而耶穌現在把焦點由這個女人和她所作的行動轉移到西門身上和他的行動上。耶穌說:「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濕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地用嘴親我的腳。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這番說話對於現代的我們來說,聽起來會感到陌生,但這卻是古代以色列的習俗。如果你邀請客人到你家,當客人一踏進你家,立刻有僕人來為客人洗腳,這只不過是普通款待,甚至說是文化上的一種期望。當客人的腳被洗淨過後,主人就會親吻客人的臉頰,以表歡迎。最後,就會把一些橄欖油塗在客人的頭上,讓他們從一天的炎熱裡能得著提神。這一切都是最基本待客之道。

耶穌望向西門並向他說:西門,你對這個女人的所作所為感到憤怒,事實上,你應該多謝她才是,因為她替你做了你應該做但你沒有做的事情。你根本沒有達到最基本的待客之道,但是她卻冒著被污衊的情況下為你做了。假若西門做了這一切,他只不過基於滿足社交習俗的義務,但是這個女人卻是出於愛和感恩的心而做。因此,我們看到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強烈對比。一個女人在服事耶穌,一個男人在論斷耶穌。

三、平平安安回去吧!

你可能說,這跟那個比喻有甚麼關連?你可以想像,西門的心思就是一個拘泥小節、謹慎行事的法利賽人,他把那個女人視為那個欠債纍纍的人,而所說的債不是指到那些錢銀上的債,而是罪債。然而,在現實裡他們兩個人都是欠債的人,而在這個故事裡,兩個人都是罪人,都是欠上罪債。然而,這個男人和這個女人彼此之間最大的對比是,這個女人完全意識到她有罪的情況,但是那個男人卻不是。作為一個拘泥小節又遵守律法的法利賽人,他認為自己毫無問題。但這個聲名狼藉的女人,她深深知道自己距離「合格」是有多遠。

於是耶穌開始歸納所有作出結論。在第47節,祂繼續向西門說:「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這說法對我們來說有點奇怪。因為這好像是說,耶穌是因為她的行為,她所顯示的愛所以她就被赦免了;但是以弗所書二8指出「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不是出於行為,不是出於我們的行為,即使那些行為有多仁慈和慈悲,得救是出於上帝的恩典,上帝的赦免是一份禮物,透過祂的憐憫賜給我們。然而,耶穌轉向那個女人對她說:「你的罪赦免了。」假若我們要把那個謎團解開的話,我們就要特別小心那些字眼。

耶穌不是說,因為你的行為,所以現在我赦免你的罪。祂是說,你的罪已經被赦免了,是一種過去式的說法,指著一件已經發生了的事情。這是聖經裡其中一個很特殊的時刻,聖經告訴我們需要知道的事情,但沒有告訴我們喜歡或想知道的每一件事情。所以,當你讀那些路加福音的註釋或解經書來到第七章的時候,你會看到差不多所有解經家都同意,就是耶穌跟這個女人在這宴會之前已曾經相遇過,而在這之前的相遇裡,耶穌已經赦免了這個女人的罪;而這個女人感受到耶穌對她如此浩大的赦免,就像比喻裡所說的,她的愛就多了。因此,她在宴席間的行動,其實是她對耶穌的愛和感恩的結果,也就是她已經得著耶穌的赦免。因此,關鍵就在於「你的罪已經得到赦免」。

然而,遺憾的是,在宴會場地四周圍觀的男人,他們錯過了整個故事的重點。故事的重點不在於誰的罪多些,誰的罪少些,整個故事是說我們所有人都是罪人,虧缺了上帝的榮耀。他們完全捉錯用神,因此,他們只聚焦在錯誤的事情上,而再一次,他們利用這次事件作為指責耶穌的機會。在第49節,同席的人心裡說:「這是甚麼人,竟赦免人的罪呢?」其實在福音書裡屢屢出現,只有上帝才可以赦免人的罪。而耶穌在這裡說赦免這個女人的罪,就是間接地宣稱自己是上帝;所以,在這些圍觀的人的眼裡,耶穌不單止不是一個先知,他實在是一個褻瀆上帝的人,因為他宣稱一些只有上帝才可以做的事情。但是奇怪的是,耶穌在福音書裡不斷重複地這樣做,而每一次都引來那些宗教領袖對祂的強烈反應。

在第50節,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回去吧!」這裡再一次看到,毫不含糊,耶穌赦免她並不是因為她的善行,耶穌在這裡很清楚地說是她的信救了她,而不是她的行為。很有趣的是,這個法利賽人西門的表現,正正就如我們所預期的。請記得,他們就是我們在一開始時提到的,他們「竟為自己廢棄了上帝的旨意。」但是你需要理解,即使他們廢棄了上帝的旨意,他們仍是耶穌來到世間的使命之一,因此,即使他們廢棄了上帝的旨意,但耶穌仍然樂意接受西門的邀請來跟他飯聚,耶穌是把祂的使命付諸行動,正如許多年後使徒彼得如此寫道:上帝「不願有一人沉淪」(參彼得後書三9),不僅是對那個惡名昭彰的大罪人,也是對那些宗教虔敬的法利賽人,上帝不願意他們中間任何一人沉淪,上帝盼望他們所有人都得救。這就是我們的上帝對我們的心腸,是何等偉大;祂期盼的就是所有人都悔改,歸向祂。那些宗教虔敬的法利賽人完全錯過了這一點,但這個女人卻帶著上帝的肯定離開,並且有機會向那位赦免她的主表達愛和感恩,但願我們都能夠向上帝表達我們對祂的愛和感謝。讓我們同心禱告。

四、結束禱告

愛我們的主,我們非常感謝祢,因為祢把赦免賜給我們,祢的赦免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並且讓我們能夠與祢的父進到一種正常的關係裡。主啊,我們承認,在我們裡面沒有一丁點的良善,完全是因為上帝的恩典我們得到救贖,是藉著信,而不是我們能夠做任何善行可以得到的,是祢賜給我們的恩典禮物,我們何等感謝祢對我們赦免的恩情,我們求祢幫助我們活出感恩的生命,並且樂意向祢表達我們對祢深深的愛,即使這個世界嘲笑我們;幫助我們成為祢恩慈的兒女,常常向祢表達感恩和感謝,奉耶穌基督的聖名而求,阿們。


講員: 柯貝爾牧師
傳譯: 吳克定牧師(粵)湯鎮華先生(普)
速記: 譚佩雲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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